| 索引号 | 11500228733959032T/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安胜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安胜镇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59032T/2026-0001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安胜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安胜镇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4-23 |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今年我镇遭受洪涝袭击,致使1个村共计2人受灾。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工作>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5〕26号)、《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梁平财发〔202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一般户150-300元每人,重灾户200-400元每人,其它特殊群体180-350元每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和应急局下拨的2025-2026年度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0.058万元。现根据井坝村冬春救助上报实际情况做如下分配:
安胜镇202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
姓名 |
家庭人口 |
拟救助人口 |
分配资金(元) |
备注 |
|
丁光玉 |
2 |
2 |
580 |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要求,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各村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平均分配,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二)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所有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完毕,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