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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柏家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财政局决算批复,我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3226.83万元,决算数3226.83万元,比上年2231.33万元净增加995.5万元,增加44.61%。其中财政收入分项情况是:

1. 非税收入0.53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3226.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实现1380.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578万元净减少19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实现1846.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59.12万元净增加1186.9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0万元,2020年财力3226.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3066.1万元,决算数3066.1万元,比上年2231.33万元净增加834.77万元,增加37.41%。专项上解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19万元;

(2)国防支出3.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7万元;

(4)教育支出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9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42.4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35.17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795.81万元;

(10)农林水支出839.04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35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116.67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1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8.23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226.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和结余160.73万元。

(三)2020年财政工作措施

1. 重协调,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支持和配合税收征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均衡入库。根据税务部门统计,2020年我镇税收收入入库159万元。二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调控,我镇实现本级非税收入0.53万元,保证了收入的及时入库,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防止资金体外循环。

2. 办实事,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资金使用“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轻重缓急顺序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一是严格按照首保社会保障资金和工资性支出,确保一方稳定与平安;其中工资性支出640.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35.96万元。二是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及时兑付农村社会救济、抚恤金、低保金、五保金、高龄补贴、自然灾害等政策补贴到人到户,不折不扣地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经费开支。四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4.62万元建设村组道路、改造危房及配套房屋,筹措资金180万元建设白仙村山坪塘水利工程、实施国土绿化提升项目,投入财政资金328.87万元建设污水管网和村级污水站及配套管网等项目,整合资金20万元建设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市级卫生镇;五是投入专项资金138.41万元建设脱贫攻坚产业及个性化扶贫项目;六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投入财政资金70万元修建镇综合服务中心。

3. 强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逐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约成效显著,严格执行柏家镇财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每笔业务的审核工作,严格财经纪律,认真审核各类凭证,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进行纠正或予以退回。二是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控。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3万元,年末决算数4.32万元,实行公务零招待,公务用车4.32万元,比预算数9.3万元降低53.55%,比去年同期降低0.69%。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政府办公用品实行由领导审批,镇党政办统一采购,对2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以后才能开支,对各种公务费支出严禁挂账,有效杜绝了资金的流失。四是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与分析的同时,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4. 强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水平。2020年对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核实管理,利用资产台账和网络系统管理,并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进行核查工作,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常态化,真正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5. 助改革,强化管理手段。镇财政资金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6. 抓学习,强化自身业务素质。镇财政工作面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为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财政人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的培训学习,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全体财政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民理财、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观念。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入预算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1685.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5.28万元,支出分项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9万元;

2.教育支出0.9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1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2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51.84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55万元;

7.农林水支出377.66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33.57万元。

三、2021年财政工作打算

2021年,我镇财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保证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财政规范化建设步伐向前迈进。

(一)注重“开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树立正确的处理生财、聚财和用财的观念,加强财源培植,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持续发展后劲强的项目,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合理统筹安排资金。三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调控,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防止资金体外循环。

(二)注重“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行经费支出精细化管理,细化预算项目支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控制工程超概算,避免项目重复投资。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重点保障民生和民生项目的需要,保障对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公益文化、场镇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二)注重“规范”,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为村级服好务、为机关及部门服好务。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设置综合办事机构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综合办事机构:设置9个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3.文化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人员编制。

我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24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8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68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7.9万元,教育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4万元,节能环保55万元,农林水377.66万元,住房保障33.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9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28万元,比2020年减少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28万元,比2020年减少2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2021年我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定点机关食堂,故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20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公务用车使用车辆为3辆,车辆使用频率较多,年限较长、磨损较大,故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6.03万元,比上年增加81.24万元,主要原因我镇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办公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待定。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冷雨芹     联系方式:  023-533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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