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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7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12-25
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7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12-25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人员

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洪涝、风雹、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侵袭,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困难。为扎实做好我区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526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 梁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51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冬春救助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关键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深切关怀。各村社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及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部署要求,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早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面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救助对象相关

(一)救助对象。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二)救助时段。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次年5月。

(三)工作程序。各村(社)要根据《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办法(试行)》和916日冬春救助工作会议要求,广泛动员宣传,迅速开展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摸排工作,全面、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要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切实将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要重点关注春节返乡人员的救助申报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应救尽救。要优先保障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细化救助标准,实施差异化措施,切实提升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申报时限。按照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渝速拨灾害救助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梁平财发〔2025293号)要求,切实提高冬春救助工作效率,各村社须于2025922日前完成村评环节,以便镇进行审核等工作。

三、救助标准相关

(一)物资申请。如各村社有救助物资需求,向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书面申请附花名册。

(二)救助标准。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按不低于150/人执行,对需衣被救助的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按每人12床棉被或棉衣及御寒物资的标准予以保障。各村(社区)要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冬春生活救助物资救助工作的通知》(梁平应急发〔202526号)要求,加强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户和遭受洪水淹没、风雹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物资严重受损的受灾群众,以及受灾群众中特困人员、低收入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物资救助。

(三)款物发放。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将积极筹集救助款物,待救助款物下达前,各村社要及时再次摸排需救助人员名单,排除已死亡人员,制定细化到户的款物分配方案,救助资金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审批后,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救助物资直接发放到户。救助资金审核完成时限根据区局要求另行通知,救灾物资应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户到人。

(四)帮扶衔接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应急〔2019120号)要求,对经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切实做好政策衔接,有效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对象精准,程序到位,款物发放到位,经得起各级巡查、审计、检查。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将通过现场检查、系统抽查、电话核验等方式,对村社上报的需救助人员信息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线索,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移交。要主动接受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五、强化引导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应进一步加大冬春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救助标准、款物分配、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积极宣传救助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论正面引导,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展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受灾群众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力造成热敏感事件发生。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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