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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7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索引号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7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2025-12-25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实际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经镇政府审定的《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办公室认真对照检查计划,有效实施,强化监管。并请相关成员单位注意上下部门衔接,密切配合,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20251219

柏家镇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宗旨,严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系统治理,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结合辖区安全监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严格执法处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盯住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精准措施,整改闭环到位,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取得实效。

四、重点内容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职权或授权及时处理,及时向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实施和保障

(一)制定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领导审核后实施。

(二)实施检查。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实施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要通过文字、视频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和可追溯管理。

(三)现场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排除、暂时停产停业等现场处理措施,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四)整改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在规定时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跟踪,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附件:1.2026年度柏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6年度柏家镇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6年度柏家镇经济发展办(规建环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6年度柏家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2026年度柏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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