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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09441663K/2019-0000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索引号 11500228709441663K/2019-0000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方面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2.承担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乡镇污水管网维护的业务指导;指导城镇燃气工作。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4.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场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城市绿化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违反公园和古树名木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职能。

7.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由区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

8.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9.依法负责审查和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审核认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园林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审和报批工作。

10.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 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指导乡镇(街道)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承办政务、文秘、信息、保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负责局机关会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务值班、车辆管理,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使用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承接市、区对局考核工作。

2.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编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承办机关各项经费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和下达局属单位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性收费征收和管理,筹措维护资金;负责固定资产统计管理,审定市政园林项目预决算;负责综合统计和机关财务、劳动工资发放和调整、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系统内审工作,指导局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

3.市政公用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市政公用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市政公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维护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参与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参加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承办市政维护单位、公用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联系区市政设施管理所、梁平排水有限公司和龙泉供水公司。

4.市容环卫科

负责编制市容环卫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市容环卫管理及综合整治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负责参与审定市容环卫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加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镇市容环卫综合整治及检查评比活动,承办城镇市容环卫综合整治检查评比和市容整洁单位(街、小区)的评审、报批;负责市容环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管理;承担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联系环境卫生管理所、洁美环卫有限公司。

5.园林绿化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绿化赔偿、集中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负责对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审批;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组织审定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参加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园林植物保护工作,承办“园林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审、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场地占用审批及户外广告依法备案登记等事项。联系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6.执法监督科(安全督查科)

负责综合协调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执法关系,统一调度全区性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组织完成专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开展;负责对各基层执法单位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裁定和内部仲裁;负责全局案件的审理、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负责对全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全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范围、程序、文书、裁量)进行监督。组织开展以城管为主题的综合行政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编写调查报告,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工作。负责汇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案件立案程序和实体办理的审核、案件的会审组织工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负责对生效案件的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和汇总工作。协助业务科室搞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市政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联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一个参公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03.25万元,支出总计12403.2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83.9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今年基建项目比去年多,基建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4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9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城管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4.19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4.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4.3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8.75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承担项目比上年多等,主要用于双桂新城应急保障服务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城区污泥运输处置、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尾款等重点工作。其中:基本支出3841.10万元,占31.09%;项目支出8512.64万元,占68.9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80万元,下降94.70%,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项目完成了验收结算,拨付了项目尾款;二是2018年环卫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不存在临聘人员次月结算工资的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4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03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城管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8.13万元,增长36.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018.1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4.3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2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06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承担项目比上年多等,主要用于双桂新城应急保障服务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城区污泥运输处置、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尾款等重点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8.62万元,增长32.0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及年中追加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8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项目完成了验收结算,拨付了项目尾款;二是2018年环卫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不存在临聘人员次月结算工资的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20万元,占0.0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7.68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8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缴费基数上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22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缴费基数上浮

(4)节能环保支出2510.52万元,占2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1.22万元,增长4133.5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安排。

(5)城乡社区支出9088.95万元,占7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54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物价上涨等,用于保障城管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250.25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25万元,增长525.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涪陵对口帮扶资金(梁山城区新建10座移动公厕)。

(7)住房保障支出94.94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缴费基数上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92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部门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物价上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57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10万元,增长72.70%,主要原因是今年将临聘人员费用和部分基础设施维护费纳入了公用经费中的劳务费和维修(护)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09万元,下降64.1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42万元,增长236.81%,主要原因是本年将环卫、绿化、市政日常维护作业车辆及城管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纳入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70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新加坡招商洽谈城市规划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赴新加坡招商洽谈城市规划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赴新加坡招商洽谈城市规划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7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市政日常维护作业及城管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40万元,下降65.2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93万元,增长25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将环卫、绿化、市政日常维护作业车辆及城管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纳入了“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5.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接待国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32.0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接待调研工作增加,接待费经上年有所增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3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5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84万元,增长116.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较去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7.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市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城管执法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19﹞179号)精神,本部门对2018年度区财政局批复的31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472.8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18年度区财政局共批复本部门31个预算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72.81万元,执行数为12039.64万元,整体执行率89.36%。其中一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741.72万元,执行数为2741.72万元,执行率100%;二是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178.03万元,执行数为1226.84万元,执行率56.33%,主要原因是要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据实拨付,因到2018年底工程未结算,余款未拨付;三是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执行率66.67%,主要原因是要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据实拨付,因到2018年底工程未结算,余款未拨付;四是环卫设施和绿化树木购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1.90万元,执行数为61.90万元,执行率100%;五是涪陵对口帮扶资金全年预算数为250.25万元,执行数为250.25万元,执行率100%;六是政府购买服务及市政、环卫、绿化、综合执法、数控工作运行经费全年预算数为7640.91万元,执行数为7358.93万元,执行率96.31%,主要原因是资金采取的实报实销拨付方式,因到2018年底时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来报销,故未拨付。31个预算项目年初共设定产出数量指标29个、产出质量指标29个、产出成本指标29个、产出进度指标29个、经济效益指标29个、社会效益指标29个、环境效益指标29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9个、满意度指标31个。主要产出和成效:2018年区城管部门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12039.64万元均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主要用于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和垃圾转运、处置、运输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渗滤渗处理。极大的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减轻了环境污染,使梁平更宜居,吸引更多人才及企业到梁平来发展和投资。总的来看,2018年度本部门31个预算项目全部完成,无未完成的预算项目,圆满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部门将加大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度及实报实销结算的督促力度,使各项专款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预算项目的编制上下功夫,提高预算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以本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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