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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本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3)协助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的起草,并负责实施;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负责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5)协助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及城镇园林绿化创建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庆市梁平区公园管理所职能职责

1)制定并实施公园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园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3)负责公园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园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5)负责公园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园内的违法行为。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园管科、公园科、财务科、规建科。

(1)办公室。负责绿化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承办政务、文秘、信息、保密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及各种申报工作;负责绿化所会务组织协调工作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绿化所政务值班、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与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对外联络、沟通工作。

(2)园管科。负责制定城市市街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市街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市街内的违法行为等工作

(3)公园科。负责制定城市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园内的违法行为等工作。

(4)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及各种收支原始凭据整理;负责固定资产统计管理;负责年度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各项财务报表的填报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发放和调整、社会保险、个税的申报工作及其其他相关工作。

(5)规建科。贯彻执行国家的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单位的各种规划;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编制11名、重庆市梁平区公园管理所编制7名,总共编制18名,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执行年度预算和决算的单位是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740.49万元,支出总计1740.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4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0.4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4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4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费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44.36万元,占54.3%;项目支出796.13万元,占4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0.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2.34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收入支出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减少13.3%。主要原因今年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收入费用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47万元,增长795.5%,主要原因是只填报了在职人员的预算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34万元,减少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47万元,增长795.5%,主要原因是只填报了在职人员的预算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62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 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0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增6.4%,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调动,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标,缴费基数上浮。

(3)卫生健康支出9.3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出。

(4)城乡社区支出1666.86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03万元、增长1027.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填报了在职人员的预算经费,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及非基建项目的支出等经费漏报。

(5)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35元。其中:人员经费51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38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临聘人员工资没有在人员经费之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2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16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基建项目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年支出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6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9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6万元,主要用于绿化日常维护作业车辆的燃料费、车辆维修、保险、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4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2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培训人次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园林机械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796.1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区财政局共批复本单位5个预算项目,项目全年执行数为796.13万元,整体执行率100.0%。其中一是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90万元,执行率100.0%;二是城市提升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330万元,执行率100.0%;三是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资金全年执行数345万元,执行率100.0%;四是健康主题公园应急安装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30万元,执行率100.0%;五是在职职工死亡后子女遗嘱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1.13万元,执行率100.0%;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为市民提供舒适的休憩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满意度,提高市民的幸福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总的来看,2020年度本单位5个预算项目全部完成,无未完成的预算项目,圆满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大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度及实报实销结算的督促力度,使各项专款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城市提升专项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刘国宝53220759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330.00

330.00

330.0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城市的专项品质。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专项品质,提高市民舒适的居住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产出数量指标

%

城市提升专项

100%

100%

10

10

产出质量指标

%

提高城市品质

100%

100%

10

10

产出时效指标

%

全年

100%

100%

10

10

产出成本指标

%

控制经费、节约成本

100%

100%

10

10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市民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

100%

100%

10

10

环境效益指标

%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一定时期内发挥影响力

100%

100%

10

10

满意度

%

10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债券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城市提升专项渝财发[2020]10号,下达33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确保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展示城市品位和形象,提高市民生活的满意度。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到位330万元,全部为城市提升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完成2020年春季市街行道树补植、2020年秋季应急绿化升级改造、罗汉山公园路段裸土整治、2020年秋季市街节点应急改造、正龙寺公园廊架应急工程、2020年秋季老车坝转盘绿化整改、2020年秋桂东路坡坎崖治理等。2020年完成。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保质保量的完成城市提升专项工作。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全年完成城市提升专项工作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很好地完成了2020年的工作任务,城市提升专项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到年底各项工作的完成率100.0%,资金拨付达到1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完成330万元支付,确保城市提升专项的正常运行。

2)社会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为市民提供舒适的休憩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满意度。

3)生态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4)可持续影响完成情况

有效的完成,在一定时期内发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民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全年完成城市提升专项,确保2021年城市提升专项顺利进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无以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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