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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41663K/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2.承担城市道路、桥梁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工作。

3.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场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

6.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城市绿化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违反公园和古树名木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罚职能。

8.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9.依法负责审查和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审核认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园林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审和报批工作。

10.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14.指导乡镇(街道)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

15.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承办政务、文秘、信息、保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负责局机关会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务值班、车辆管理,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使用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承接市、区对局考核工作。

2.财务审计科。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编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承办机关各项经费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和下达局属单位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性收费征收和管理,筹措维护资金;负责固定资产统计管理,审定城管系统项目预决算;负责综合统计和机关财务、劳动工资发放和调整、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城管系统内审工作,指导局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

3.市政公用管理科。负责编制市政公用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市政公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维护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参与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参加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市政维护单位、公用企业资质申报、审批;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联系重庆市梁平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和重庆市梁平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4.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绿化赔偿、集中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园林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专类园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联系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5.市容环卫科(农村环境指导科)。负责编制市容环卫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起草市容环卫管理及综合整治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负责参与审定市容环卫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加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容整洁单位(街、小区)的评审、报批;负责市容环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联系重庆市梁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洁美环卫有限公司和市容环卫所属行业社会化服务企业。

6.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科)。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案件的审理、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审查和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审核;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核实;负责城市占道许可;负责城市停车楼(场)的备案登记;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场地占用审批及户外广告依法备案登记等事项;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参与城市管理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联系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一个参公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园林绿化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梁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147.95万元,支出总计4,147.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7.72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项目支出减少了2714.3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90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8.53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7.14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0.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14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2.72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698.8万元,占16.8%;项目支出3,449.15万元,占8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垃圾分类项目资金240.81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今年财政拨款收入也全部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47.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77.72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82万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38.97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0.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49.01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98.16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垃圾分类项目资金240.81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今年财政拨款收入也全部使用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54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有在职人员死亡,发放了死亡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13.1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452.02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5.02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安排。

(4)城乡社区支出637.4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70.78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下的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3.5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4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调标,2020年本单位有在职人员死亡,发放了死亡抚恤金等导致增长幅度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2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7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今年各科室开展的相关业务增加,对应所支付的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7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抗疫特别国债收入976.29万元。本年支出97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安排抗疫特别国债支出976.2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数预估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接待国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数预估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7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今年各科室开展的相关业务增加,对应所支付的劳务费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635.3%,主要原因是今年所开展的工作部署所必须召开的大型会议次数增加,导致本年度支付的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了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 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2140.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区财政局共批复本单位15个预算项目,项目全年执行数为12140.34万元,整体执行率100.0%。其中一是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全年执行数为118.98万元,执行率100.0%;二是城市提升专项项目全年执行数为330万元,执行率100.0%;三是市管市政设施常年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为2143.35万元,执行率100.0%;四是污水垃圾处理、代返还手续费及清漂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为3439.05万元,执行率100.0%;五是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为345万元,执行率100.0%;六是梁平区市政道路路内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全年执行数为125万元,执行率100.0%;七是政府购买环卫服务支出全年执行数为4241.71万元,执行率100.0%;八是双桂新城垃圾中转站项目全年执行数为300万元,执行率100.0%;九是健康主题公园应急安装资金全年执行数为30万元,执行率100.0%;十是智慧城市管理视频分析平台项目执行数为197.95万元,执行率100.0%;十一是集约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优化升级与地理信息普查经费全年执行数为6.5万元,执行率100.0%;十二是城管执法经费全年执行数为551.43万元,执行率100.0%;十三是市政建设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为173.34万元,执行率100.0%;十四是梁平区智能灯杆工程全年执行数为136.91万元,执行率100.0%;十五是在职职工死亡后子女遗嘱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1.12万元,执行率100.0%。总的来看,2020年度本单位15个预算项目全部完成,无未完成的预算项目,圆满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部门将加大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度及实报实销结算的督促力度,使各项专款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预算项目的编制上下功夫,提高预算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部门(单位)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13772.69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不断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力度,实现城市精心化管理;改善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城市日常市容整洁有序;完成城区市政日常管护,提升市政品质;完成城区市街行道树及公园日常管护,提升绿化景观品质,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率

30

%

=

100%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

25

%

=

100%

消防栓维护及市政用水率

10

%

=

100%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率

30

%

=

100%

垃圾分类知晓率

5

%

95%

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结案率

50

% 

= 

100%

城市管理市民满意率

10

% 

.> 

80%

信访、舆情、议提案回复率

20

% 

> 

80%

城市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20

% 

> 

80%

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率

98

%

=

100%

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率

2

%

=

100%

市政设施完好率

50

% 

﹥ 

96%

车行道维护里程

10

KM

= 

达标率99%

功能照明日常亮灯率

30

% 

﹥ 

98%

景观照明日常亮灯率

10

% 

﹥ 

96%

绿化完好率

100

% 

﹥ 

96%

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结案率

60

%

100%

12319城市舆情系统处置市民回访满意度

40

%

9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梁平区市政道路路内智慧停车建设运营项目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刘进博 5333399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125.00

125.00

125.0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设置智慧停车位1836个

已建成智慧停车位1836个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数量指标

智慧停车位1836个

1836

100%

10

10

质量指标

%

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

全年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城市道路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100%

100%

20

10

环境效益指标

%

改善了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100%

100%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100%

100%

10

10

满意度

%

≥%9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梁平区市政道路智慧停车路侧停车场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20A00537,下达12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 改善城市路内停车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性等。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到位125万元,全部为政府购买智慧停车采购费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12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智慧停车位1836个(停车场174个、路内停车位1662个)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全年完成智慧停车各项工作任务。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资金使用率达到1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城市路内停车难停车乱情况,市民反映良好。

(2)环境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城市路内环境,有效减少了乱停车等现象。

(3)可持续影响完成情况

全年保持

3、可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持续发展。

后期将建设老城区东南西北延伸路段和新城未建设路段的路内停车位,全智能化停车收费将逐步取代半人工收费模式。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政府采购经费全部使用完毕,确保了2021年智慧停车工作有序进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开展的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有三个,分别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涉及资金600万元;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涉及资金1945万元;城北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治理项目,涉及资金466万元;但均暂未形成正式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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