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095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4〕207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095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4〕207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梁平财发〔2024〕207号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2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预算指标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有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监控,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级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
配表
2.目标绩效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