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2-00173 | 发文字号 | 梁平民宗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项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2-00173 |
发文字号 | 梁平民宗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项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日期 | 2022-12-16 |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31号)要求,现将《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梁平民宗发〔2022〕3号)予以公示。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3366580
区民宗委监督电话:023-53222301
区纪监委监督电话:023-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023-12345
梁平民宗发〔2022〕3号
金带街道: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民族宗教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2〕107号)和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梁平财发〔2022〕6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街道。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项目的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将本项目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民族宗教委、区财政局。
附件: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