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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2-00174 发文字号 梁平财发〔2022〕660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资金分配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2-00174
发文字号 梁平财发〔2022〕660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资金分配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区民族宗教委监督电话:53222301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梁平财发〔2022〕660号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2〕107号),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将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

该预算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在向单位下达该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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