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建立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长效调节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财政局牵头起草《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5日,请于公示期截止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邮件、网站底部留言等方式反馈至梁平区财政局。
邮箱:2760663652@qq.com
电话:53366579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