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5〕11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5〕11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区城管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3号)精神和梁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以及梁平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施项目储备库,经研究,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万元及项目(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本次下达的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相关方面。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规定,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公示公告。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正式文件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区财政局216办公室(邮箱:168722619@qq.com)和区农业农村委B栋104办公室(邮箱:lpqfpb@163.com)。
(三)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实现资金支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管好用好资金,按照下达的计划内容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和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报账及资金拨付工作。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方式。要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账核算,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明细台账。进一步完善财务资料,规范归集相关财务档案资料。
(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按以下要求列报决算:各乡镇(街道)庭院经济产业发展奖补及其他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年终决算科目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相关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下达表
2.重庆市梁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计划表
3.目标绩效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下达表 .xls
附件2区城管局(市级254万元).doc
附件3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财政库2025年度)绩效目标表 城管局 254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