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106 | 发文字号 | 梁平民宗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106 |
发文字号 | 梁平民宗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屏锦镇: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民族宗教委《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5〕20号),经研究,决定将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2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镇。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挥好资金效益,做好项目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将本项目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民族宗教委、区财政局。
附件: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梁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