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6-0011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6-0011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党组
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2025年2月26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5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区财政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整改,系统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细整改措施。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制定《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职责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动态更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促指导,高位推动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整改任务分工履行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局党组就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等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7次,深入剖析查找问题产生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整改结果
(一)落实上轮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推动上轮巡察整改问题全面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细化整改方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本次巡察统筹整改。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督促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成效。
2.推动审计整改问题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层级化督办、常态化核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完成账户注销,目前已注销账户6个。对预算单位账户进行抽查和年度检查,共销户备案36个。召开2026年预算编制培训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专题会议,重点解读新政策、新要求及工作中常见问题。强化预算编制审核机制,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管控,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采购”。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运用财政政策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3.夯实财政保障支撑。锚定“厚植财源、量质齐升、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目标,全面补齐财政保障短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支撑。一是提高组织收入质效。梁平区争取到“财源培植建设改革”试点区县之一,拟定《重庆市梁平区税费精诚共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财源培植建设改革。由区财政局牵头,联合区税务局深入走访调研区属重点企业,宣讲税惠政策,收集企业诉求,围绕减税降费、融资对接、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和提出针对性措施,降低企业涉税涉费风险。对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排查,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建立非税收入明细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开展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二是强化重点项目保障。会同区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印发地方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水毁灾后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实施管理方案,成立督导小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协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相关要求统筹拨付资金。三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将政策性保障资金纳入财政统筹保障。已将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单独预算资金予以保障,并纳入2026年年初预算编制,全力支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已支付到位。
4.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通过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全力推进预算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指导,2025年9月召开全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暨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会,对预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督促预算公开问题单位立即整改,提高预算公开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加强预算公开检查,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检查范围。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制定《重庆市梁平区深化零基预算试点工作方案》,试点预算追加和调剂管理机制,严格预算追加调剂流程,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评价结果导向,出台《梁平区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梁平财发〔2025〕78号),将预算编制及预算公开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压实财政监管责任。二是充分发挥绩效管理降本增效作用。加强对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收回项目指标27个,调剂项目指标1个。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抽查)、重点评价、重点监控等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分配参考依据。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研究制定《2025年度财会监督检查方案》,成立五个专项检查组,分别抽取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医院、学校、国有企业对其财务收支、会计基础规范、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公款违规吃喝及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校园餐、企业财务造假等十七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集中整治,组建8个专项检查组,对镇街、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对33个乡镇(街道)开展会计基础管理、人员日常监督、信息应用安全等方面的财政基础管理专项整治,规范基层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财会监督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相关监督部门沟通协调协调机制。
5.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牢牢守住“钱袋子”。一是严格遏制部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用途不规范的资金,共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召开巡察整改座谈会,从规范资金使用、拨付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强化专项债券督促指导。区财政局联合区级相关部门组建督导检查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联合督导检查,指导解决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三是提高奖补资金效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牢固树立“成本意识”“效益导向”“算账思维”,提高财政扶持补助资金效益。督促各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补贴申请资料,确保涉企财政补贴资金符合兑现条件和政策,实现政府企业履约“双兑现”。四是强化重点领域资金统筹监管。严格执行《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梁平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财发〔2024〕176号),强化临时账户开立审核把关,不定期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把关,在分配资金前,对申报的建设内容开展实地核查。出台《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测算分配和下达、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6.加强政府采购与财政评审监管。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不断强化财政评审监管力度。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策培训,将政府采购政策纳入年度财务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线下线上专题培训。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常态化督促各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制定、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等各环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把制度执行关,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提升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对中标登记与标后公示信息、合同备案、合同签订时间等重点指标纳入预警监管。二是强化财政评审监管。提升财政评审专业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举办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学习。抽取相关项目及时开展项目结算评审工作。出台《重庆市梁平区财政评审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办法》,将第三方评审机构确定事宜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规范选用第三方评审机构,避免第三方评审机构集中度较高。
7.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工作,要求局机关带头准确编制采购预算,杜绝超预算采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将所有大额支出纳入党组会前置审核、集体决策。严格压实国企决算年报和月报审核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国企决算年报和月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相关工作。二是坚决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调剂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将“三公”经费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强化各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意识,倒逼部门自觉压减。三是坚决制止突击花钱。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按文件依据、预算管理、费用构成、支出标准等列支费用,坚决制止年末突击花钱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设置“预付”、“预拨”等关键字实行支付监控预警,实时监控资金支出动态,加强资金拨付审核把关和跟踪检查。
8.严格防控重大风险。始终坚持筑牢底线思维,将风险防控作为核心任务来抓。一是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局党组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守关口控新增,多管齐下去存量,全力压降债务规模,圆满完成2025年度化债目标。二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和保密领域风险。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科室自查-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三级审核流程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和保密认识。修订完善机关保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等问题。
(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一是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2025年度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的通知》,从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三个层级将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二是强化“一把手”履责。压紧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准确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结合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会同分管领导、纪检组组长对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干部、轮岗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暨党风廉政教育会,组织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约谈谈话,定期听取分管科室负责人工作汇报,督促各科室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研究制定《干部职工履职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将年度履职评价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组织具有罚没权限的执法部门学习《罚没财物管理办法》,重申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备案、现场监督、收入上缴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对罚没财物管理开展自查并建立罚没财物台账,确保罚没财物处置全过程合规合法。
10.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专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推动驻在单位严守纪律规矩,规范权力运行,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廉政谈话全覆盖。对18名中层干部廉政谈话。二是严格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每次出席局党组会,无缺席。三是严格执行监督处分决定。对2023年至2025年的所有处分情况进行了排查,开展警示片学习2次,开展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违规吃喝“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工作会1次。四是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已将区财政局18名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予以完善、归档。
11.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常态化内控制度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机关财务审核把关。组织学习《重庆市梁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差旅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出差审批流程、交通住宿标准及票据审核要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报销。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对票据真实性、金额准确性及报销合规性层层审核,确保财务流程合法合规。二是加强工会资金管理。专题学习《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渝工发〔2025〕3号),强调工会经费开支、工会活动开展必须符合文件要求,对属于强制结算目录的资金支付必须实行转账支付或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按照内审业务操作规程,组织对财法会管科、绩效评价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五个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内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内审监督实质作用。
12.强化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多措并举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动态化。一是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拟定《梁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25〕297号),重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资产盘点工作,摸清家底,对资产账、财务账、实物不符的必须整改到位,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加强资产处置监管,对处置金额较小的明确指出由资产处置单位纪检干部或职工代表监督实施,对处置金额较大的经区财政局现场核实审批同意后方可处置。二是提高市场化盘活国有资产质效。加强全区资源资产统筹,全方位掌握行政事业、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自然资源等四类资源分布及使用情况,持续挖掘、动态更新国有资产底数。拓宽思路、多措并举、政企联动、创新方式,提升资产盘活质效,2025年全区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在晾晒比拼中获A档。三是严格核实清点局机关固定资产。组织开展局机关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及时对新增资产作上账处理,对已报废处置资产作下账处理,实现资产管理合规有序、账实一致。
1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促规范。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等27个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验收制度,制定《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规范项目验收流程,做到项目验收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及时转发上级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和财政资金分配安排审批流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二是精细化进行内务管理。完善档案管理设施,修订《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档案管理、借阅和归档,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实行“一合同一档案”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三是细化机关食堂管理。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大宗食材采购多方比价后纳入党组研究决定。规范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食材供应合同。建立大宗食材出入库台账,实行双人验收、分类登记、年度盘点,确保单位食堂规范管理。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建引领强素质提质效方面。
14.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区财政局2025年度目标体系,紧扣区委“15441”体系架构,按照“三导向四体系”工作思路,制定关键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争先进位。一是强化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作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班子思想建设,凝聚工作合力,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向区委汇报区财政局班子运行情况,向区委推荐优秀班子成员,配齐配强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强化中层干部培养选拔,推荐青年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中层干部(“双基”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进修班暨政德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适时研究提拔局属正、副科级干部,补充财政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和程序,确保决策前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充分讨论、集体表决,决策后坚决执行、跟踪问效。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接受党员干部意见建议,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15.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树牢干部选任规矩意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扎实推进干部选任基础工作。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梁平区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规范会议记录、选任纪实材料等,确保选人用人档案资料完备。建立干部信息台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开展考核测评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长远谋划干部队伍发展。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调整干部岗位,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干部招录计划,及时招录补充干部,202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公)7人。强化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新进干部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廉政谈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由财政部组织的财政通识课程和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大讲堂”。
16.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将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支部队伍,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化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对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红岩先锋智慧党务录入率等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聚焦党建统领“885”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服务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债务化解在全年综合评价中获A档,4个盘活项目获评市级典型创新案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纳入全市12个试点区县之一。二是规范党务基础工作。强化党建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党委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组织工作培训,组织机关支部委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发展党员,确保讨论充分、按时公示、程序完整、资料齐全。强化自查自纠,定期对机关支部党员发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理归档党务基础资料,确保不遗漏、不缺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久久为功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以问题清单为标尺,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紧盯既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对整改成效实行量化评估,对不满足标准的坚决“回炉重造”,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良好态势、防止反弹回潮,推动问题真解决、成效真巩固。
(二)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三级责任”,党组扛起主体责任,“一把手”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神经末梢。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监督与日常管理、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将担当作为贯穿财政工作始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指出和平时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强化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同联动,倒逼整改责任落地。
(三)统筹推进整改立制与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统一,强化整改立制一体推进,深刻查摆制度短板,靶向完善制度设计,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与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规范同步落实,着力构建科学严密、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聚焦制度执行落地,强化常态长效监管,嵌入业务流程、工作环节,切实以制度刚性管权管事管人。
(四)推动整改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财政管理,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持续增强财政实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盘活,严防债务风险筑牢安全底线,切实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366580;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文峰路165号203办公室;邮政编码:405200;电子邮箱:2787852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