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区委“15441”总体架构,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为加快打造川渝东北边际地区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塑造“新和富美”梁平印象注入财政力量。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思想之基。区财政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尊崇法治、带头依法办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财政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2025年我局共86名同志参与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四单一书”工作机制,已处理企业服务清单、任务书各29笔,对企业的诉求财政局第一时间及时响应并办理。同时不断加强奖补政策与兑现流程的宣传讲解,对符合兑付条件的企业,已统筹产业扶持资金6000万元予以兑现,已拨付“四上”企业奖励补助1400万元,不断提高涉企资金拨付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对每一份文件都进行精准对照、严格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既定程序,强化对各科室拟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并扎实做好备案监督管理工作,以此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的整体质量,保障财政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2025年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
(四)严格行政执法。区财政局秉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针对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关键领域的相关事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公正化、文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做好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少数干部财政干部在处理日常业务时,习惯于依赖过往经验开展工作,对法律法规的主动学习动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较为淡薄,法治思维与依法理财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多采用集中授课、发放资料等方式,缺乏互动性与趣味性,难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学法积极性。
四、2026年工作思路
(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且重要的政治任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体系,推动法治思想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干部深入研读。同时,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让法治学习融入基层党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政策工具的创新与运用,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拓宽社会资本投资空间,支持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大事要事财力保障,着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资金需求。三是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四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统一预算分配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灵活性。
(三)提升法治监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每一项财政决策、每一个财政项目都符合法律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发布财政政策、财政收支、项目安排等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党组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