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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8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2-14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梁平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梁平区档案局是梁平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三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地方志科。  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档案、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起草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二、负责全县档案、地方志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修志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评定各单位档案管理等级;对部门志进行审评、定稿审批;参加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三、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团体及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县志、部门志,承担县档案修志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四、组织制定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五、开展档案、地主志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六、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地方志编纂工作 ;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出版地方志,为社会利用档案、地方志信息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七、开展档案、地主志宣传活动,利用档案资料和地方志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教育。八、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维护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九、组织开展档案、地方志学术交流,指导县档案学会、地方志协会工作;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0万元,比2016年增加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0 万元,比2016年增加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 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档案保管保护、抢救、梁平年鉴编修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9.70万元,比2016年减少3.5万元。公务接待费9.70  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车辆不纳入财政拨款。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63.1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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