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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0-002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中国共产党梁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纪委与梁平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职能。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6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内设机构共17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至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办。

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2个,事业编制15名。其中梁平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0名;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

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行政编制44名。

派出监察室7个,行政编制35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与委机关并账核算,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2019年独立核算,区纪委监委最后汇总报送2019年度部门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547.4万元,支出总计3,54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新增内设机构,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加机关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收支增加;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人员关系于2019年度调入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收支增加;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2019年度全面运行,为留置场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运行经费等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一是内设机构增设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多;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人员关系于2019年度调入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多;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2019年度全面运行,为留置场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运行经费等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7.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一是内设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全面运行,保障2019年度留置办案后勤保障经费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2,109.06万元,占59.5%;项目支出1,438.34万元,占4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7.4万元,支出总计3,54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一是委机关新增内设机构,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加机关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收支增加;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人员关系于2019年度调入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收支增加;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2019年度全面运行,为留置场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运行经费等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一是内设机构增设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多;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有人员关系于2019年度调入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增多;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2019年度全面运行,为留置场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运行经费等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2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年中进行的机关内设机构增设、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入等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这笔经费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市纪委要求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年中追加经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6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一是内设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梁平区紫竹管理中心全面运行,保障2019年度留置办案后勤保障经费支出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2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年中进行的机关内设机构增设、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入等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这笔经费没有编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市纪委要求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年中追加经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3.82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3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年中机关内设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加。

(2)教育支出0.3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05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6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年中机构增设及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年中内设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4.3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中内设机构增设和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12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一是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增加,增人增资,二是工资调标增资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1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9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增设和人员增加,造成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开支增加;二是办案力度加大,办案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2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单位新购2辆公务用车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32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单位新购2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和2019年度年初数增加车辆购置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49.0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单位新购2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0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单位新购2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69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等相关部门来梁检查指导工作和办理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8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留置中心案件增多,市纪委来梁检查指导和其他区县来梁办案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2,3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8.16元,车均购置费24.53万元,车均维护费4.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增设、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2019年度办案力度增大,因公出行费用增多。 

此外,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档案密集柜、涉密网络保密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438.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6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均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了纪律审查、监察监督以及留置办公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巩固拓展了作风建设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纪律审查(含监督监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实现了年初绩效目标,为纪律审查、监督监察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质量指标。完成率100.0%。

(1)建立12388检举举报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03件次。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会议、政治生态调研等形式,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87人次。

(3)印发《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规范廉政意见回复的范围、程序和口径等,办法出台以来,完成6批次231名干部廉政审查。

(4)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动态管理区管干部廉政信息。

(5)督促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采取列席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调查研究、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照“正负清单”履职尽责。采取暗访、约谈、查看票据等方式督促环保、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追责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51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6)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区共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29次,受教育对象2000余人。抓好以案促改,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00余个。持续开展廉洁教育,编发廉政短信3万余条,组织新提任的174名领导干部参加廉政任职知识考试。注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全面整改公职人员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36个,清退各类考核资金50余万元。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为改善全区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完成率100.0%。

(2)可持续影响。持续推进全区党风政风转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成率100.0%。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测评,满意度达90.0%以上,完成率10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开展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522。

附件

纪律审查(含监督监察工作)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该项目区级资金安排95万元,年初绩效目标为保障纪律审查、监督监察工作正常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9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执行95万元,执行率1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资金使用效益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

(1)建立12388检举举报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03件次。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会议、政治生态调研等形式,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87人次。

(3)印发《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规范廉政意见回复的范围、程序和口径等,办法出台以来,完成6批次231名干部廉政审查。

(4)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动态管理区管干部廉政信息。

(5)督促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采取列席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调查研究、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照“正负清单”履职尽责。采取暗访、约谈、查看票据等方式督促环保、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追责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51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6)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区共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29次,受教育对象2000余人。抓好以案促改,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00余个。持续开展廉洁教育,编发廉政短信3万余条,组织新提任的174名领导干部参加廉政任职知识考试。注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全面整改公职人员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36个,清退各类考核资金50余万元。

完成率1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为改善全区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完成率100.0%。

(2)可持续影响。持续推进全区党风政风转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成率1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测评,满意度达90.0%以上,完成率10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要求应用及公开。

区纪委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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