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6-0003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6-0003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贯彻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推进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工作。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系指导重庆市梁平区志愿服务协会。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基层智治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事务性服务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党建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4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基层智治科、“两企三新”党建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社会工作部(本级),重庆市梁平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行政编制9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6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2025年末,行政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人,事业实有在编在岗人员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1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74.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1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2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4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74.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9.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32万元,比2025年增加17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19.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编制预算;项目支出191.2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和智治、“两企三新”非公党建、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大幅增加,以及打造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中心,故经费相应增加。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5年减少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5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部门厉行节约,没有采购公务用车,2026年度无采购公务用车计划,故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34万元,比2025年增加10.3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智治工作方面的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伍小宇 联系方式:023-538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