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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6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重庆市梁平县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是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开展征收储备、收购储备、收回储备、置换储备等工作;负责筹集、使用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负责通过市场运作机制进行储备土地整治;负责储备土地成本核算;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管护、开发、经营、利用;负责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负责通过土地出让为县政府积累发展资金;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投融资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经梁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单位现有内设科室五个,分别是综合科、土地储备科、财务科、工程整治科、土地管护科,正副科长职数8名。单位人员编制19人,现有在职人员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936.73万元,支出总计1,936.7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843.46万元、下降48.77%,主要原因是无项目资金收入;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0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4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6万元,占11.19%;项目支出1,101.78万元,占88.81%;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6.1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2.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支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76万元,下降92.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22.95%。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预算资金没有拨付。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0.98万元,下降39.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8.16万元,下降37.9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69万元,占0.06%,与年初预算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98万元,占0.08%,与年初预算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5万元,占1.00%,与年初预算一致,城乡社区支出1,032.48万元,占83.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2.29万元,占14.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预算资金没有拨付;住房保障支出11.76万元,占0.95%,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92万元,较上年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26.85万元,较上年增加16.7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车用车行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5.5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把支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费用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4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4.5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无支出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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