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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梁平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纽带,是广大青少年利益的代表,是区委、区政府的助手。
    (二)机构设置。团区委机关设内设综合部和青少年工作部,现有行政编制4名,实有3人,其中书记1名,内设机构正职2人;另有挂职副书记2名、兼职副书记1名,不占单位编制。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简称青少年活动中心)现有编制6名,实有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职员3名,空编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12.05万元,支出总计1,612.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98.74万元、增长290.04%,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土地出让金及工程建设拨款。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5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82万元,占97.17%;其他收入41.12万元,占2.8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2万元,占11.23%;项目支出1,033.28万元,占88.7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8.04万元,较上年增加286.93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正在推进当中,暂未付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0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46万元,增长287.99%。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土地出让金及工程建设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00万元,增长37.17%。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为市级资金,未纳入区财政预算,年中追加预算38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7.79万元,增长416.30%。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7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4.82万元,占8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0.1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2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9.71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他支出93.66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7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建项目设计费用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未纳入财政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9万元,较上年增加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活动中心增加工作人员1名及职工调资。公用经费32.37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活动中心增加工作人员1名及车辆管理中心划拨公务车辆1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租用费用及驾驶员工资、福利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等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5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7.44万元,下降42.76%,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实行项目管理,部分资金支出在项目支出中进行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照预定目标,通过制度建设等多举措加强了预算资金和预算执行管理,推动绩效评价由具体项目向政策整体评估拓展,加强不同财政政策间的横向比较,为科学安排预算提供重要借鉴,基本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326。

团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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