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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为区委领导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共青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纽带,是广大青少年利益的代表,是区委、区政府的助手,内设综合部、青少年工作部。人员配置:书记1名,挂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编制5名,在编4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是加强青少年政治思想引领,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全额事业编制5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0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83.71万元,主要是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校外教育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0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住房保障10.83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83.7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46万元,比2022年增加3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4万元,比2022年增加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6.32万元,比2022年增加3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青少年活动校外教育非税收入增加,支出增加,用于开展活动、权益维护等,另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等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万元,比2022年减少143.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性质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2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2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实际支出情况减少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57万元,比2022年增加2.25万。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物管费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其他收入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6.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家元 联系方式:  023-53222326 

3-预算公开表(团区委部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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