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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为区委领导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共青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本级),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纽带,是广大青少年利益的代表,是区委、区政府的助手,内设综合部、青少年工作部。人员配置:书记1名,副书记1名,挂职副书记2名、兼职副书记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编制5名,在编4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是加强青少年政治思想引领,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全额事业编制5名,现有工作人员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3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28.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及校外教育收入增加,因此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3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3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6万元,住房保障11.5万元,其他支出4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28.8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资金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26万元,比2023年增加2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比2023年增加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和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4.26万元,比2023年增加227.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校外教育场所改建、校外教育服务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权益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及社保缴费等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6万元,比2023年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改建市级资金拨款4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65万元,比2023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比2023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公务用车及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5万元,比2023年增加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物水电费等增加、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其他收入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8.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家元 联系方式:  023-532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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