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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中国共产党梁平区委员会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指导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各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加强理论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立项及社科基金管理。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新闻、出版工作,负责管理区广播电视台、梁平报、梁平网及所有区级媒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网络阵地建设。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艺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

6.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全区对外宣传的整体规划,确定并审核对外宣传的内容;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8.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对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负责全区社科、新闻、文艺评奖管理工作。

9.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0.负责全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评审。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宣传部内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5个职能科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宣教科、理论科、新闻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27.06万元,支出总计1,027.0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1.41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开展乡村少年宫主题实践活动、采柚节对外宣传工作、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减少了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2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72万元,占88.09%;其他收入122.34万元,占11.91%。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7万元,占31.13%;项目支出707.38万元,占68.8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公务卡支出没有及时报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0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减少了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10万元,增长59.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宣传文化工作基金、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彩铃费用、对外宣传经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减少了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经费,上年结余的24万元在本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08万元,增长59.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并支出了宣传文化工作基金、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彩铃费用、对外宣传经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61万元,占88.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并支出了宣传文化工作基金、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彩铃费用、对外宣传经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示范点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行走梁平、感知梁平”电视诗文征集、录制展播等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8万元,占5.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5万元,占1.6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2.96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调整、工资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基数;其他支出24.00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了乡村少年宫主题实践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3万元,较上年增加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调整、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9.24万元,较上年增加28.3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市级媒体、市级部门、其他区县到到我区开展采访、调研、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8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6.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8.35万元,增长55.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加大了与市级部门对接工作的力度,差旅费增加,机关内部学习资料印制较多,印刷费增加,承办的会议较多,会议费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2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上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402。

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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