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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5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中国共产党梁平县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的新闻宣传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对县文化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领导和管理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的工作。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全县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领导县文联,代管县作家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县社科联。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6、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7、有关干部管理工作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制定对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宣传干部和县属部门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的评审。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梁平县委宣传部为中共梁平县委组成部门,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理教科、宣传科、舆情信息科,下属单位1个,为梁平县网络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25.65万元,支出总计925.6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32.46万元、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非遗纪录片《小师傅》的摄制工作、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0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92万元,占96.70%;其他收入29.73万元,占3.3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4万元,占27.14%;项目支出674.41万元,占72.8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一项外宣工作未开展,而在2016年开展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9万元,增长13.9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非遗纪录片《小师傅》摄制工作经费、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经费、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经费等的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44万元,增长55.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十二五”辉煌成就图片展经费、拍摄《小师傅》系列电视纪录片工作经费、梁平赋征集评选活动经费、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经费、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经费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39万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是开展了非遗纪录片《小师傅》的摄制工作、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44万元,增长52.76%。主要原因是支出了“十二五”辉煌成就图片展经费、拍摄《小师傅》系列电视纪录片工作经费、梁平赋征集评选活动经费、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经费、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经费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95万元,占8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了“十二五”辉煌成就图片展经费、拍摄《小师傅》系列电视纪录片工作经费、梁平赋征集评选活动经费、百名知名媒体总编走进梁平宣传活动经费、重庆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经费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15万元,占6.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医保、养老保险等基数上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35万元,较上年增加1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以及工资调标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0.89万元,较上年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市级媒体、市级部门、其他区县到到我县开展采访活动,到我单位调研宣传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8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6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3.04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了“两学一做”集中学习力度,较往年印发的学习资料有所增加,二是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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