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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政协办公室

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和履行职能活动的筹备、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审查、印制、收发、归档各种文件,规范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区政协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和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牵头机关信息化建设,搭建委员知情明政平台;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区政协宣传和政协机关学习工作;牵头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区政协对外交往工作;协助重庆市政协梁平地区委员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协助秘书长协调区政协机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和市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协助秘书长加强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服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政协提案联络委

通过提案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基础作用;负责区政协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等工作,牵头组织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围绕分管领导联系的区级部门工作,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活动,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会议发言等方式,议政建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区政协委员和常务委员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协商推荐、选举和任免事务;负责区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联系走访、履职服务管理、考核表彰工作;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小组的工作和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协调指导各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负责起草区政协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制定实施提案联络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受理委员信访事项,协调解决反映的相关问题;加强同重庆市政协、其他区县政协对应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政协经济委

加强与区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各部门的联系,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基础作用;围绕全区经济科技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活动,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会议发言等方式,议政建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区政协经济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小组的工作和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围绕区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经济科技类议题开展调研,建言献策;加强同重庆市政协、其他区县政协对应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政协社事文史委

加强与区内社会事业、民族宗教各部门的联系,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基础作用;围绕全区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旅游、科普、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活动,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会议发言等方式,议政建言,促进社会和谐;负责征集、研究、整理、编辑、出版与统一战线有关的、记述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文史资料及专辑,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围绕区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社会事业类议题开展调研,建言献策;推动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制定、实施区政协社事文史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小组的工作和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负责区政协书画院工作;加强同重庆市政协、其他区县政协对应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区政协法制城环委

加强与区内法制、城环、社会治理各部门的联系,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基础作用;围绕依法治区、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活动,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会议发言等方式,议政建言,促进社会发展;围绕区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法制城环类议题开展调研,建言献策;制定、实施区政协法制城环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小组的工作和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加强同重庆市政协、其他区县政协对应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负责收集区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特约信息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编辑,及时、准确上报市政协或以区政协《社情民意》刊物刊发,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负责跟踪、收集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区政协《社情民意》的反馈情况;培训社情民意特约信息员;负责区政协宣传工作;负责梁平政协网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加强同重庆市政协办公厅信息处、其他区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构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政协机关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区政协办公室;工作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即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提案联络委员会、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社事文史委员会、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法制城环委员会(简称区政协法制城环委);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重庆市梁平区政协办公室(含4个工作机构);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实施相关机构改革。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区政协办公室;设专门委员会7个,按《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批复》(梁平委〔2019〕1号)为: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区政协学习和联络委员会;设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区政协机关)拟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区政协办公室;设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4个,即提案办公室、经济农业办公室、文教联络办公室、社法城环办公室。整个机构改革和相应机构职能职责还在审批期间,最终以区委批复为准。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但整个政协机关的财务管理体制并未发生变化,机构改革后,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与机构改革前一致,主要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重庆市梁平区政协办公室(含7个专门委员会);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2.19万元,支出总计1,22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039.10万元增加183.0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7万元 ;教育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1.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4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39.10万元增加183.0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7万元 ;教育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1.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2.1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2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39.10万元增加183.0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7万元 ;教育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1.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06.19万元,占65.96%;项目支出416.00万元,占34.0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年初结转结余0.88万元,于2018年被同级财政收回;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2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39.10万元增加183.0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7万元 ;教育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1.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039.10万元增加183.0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7万元 ;教育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1.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9万元,占65.96%;项目支出416.00万元,占34.04%。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年初结转结余0.88万元,于2018年被同级财政收回;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27万元,占79.39%,较年初预算数816.89万元增加153.38万元,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因为. 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调标等原因造成。

(2)教育支出0.14万元,占0.0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5万元,占14.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6.59万元,增长34.53%,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标、离退人员健康休养调标、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原因造成。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8万元,占3.1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占2.5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15.18万元增加220.19万元,增长42.74%,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人员工资、年终目标考核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等引起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76万元、津贴补贴111.19万元、奖金147.20万元、绩效工资2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2.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万元、住房公积金56.10万元、医疗费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3万元(此处因数据四舍五入入引起总分相差0.01万元)。公用经费7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5.23万元增加45.59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加强基层调研视察委员租车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9.89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1.63万元、福利费6.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2.5万元减少2.25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公务接待等各方面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58.1万元减少7.85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2018年报废2辆较高排量公务用车,新购置2辆低排量环保型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只减不增。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29.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30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有关规定购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报废了2辆较高排量公务用车,新购置2辆低排量环保型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25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开展调研视察、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职工外出培训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只减不增。较上年支出数19.5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只减不增。

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市内各级政协组织来梁学习考察、主席接待委员、政协办和各专委、中心接待委员等公务接待所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2.5万元减少0.49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 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确保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较上年支出数38.6万元减少36.59万元,下降94.7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确保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48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88元,车均购置费14.99万元,车均维护费4.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7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5.23万元增加45.59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加强基层调研视察委员租车等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9.89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1.63万元、福利费6.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桌椅等支出0.78万元,采购机要通信用车1辆和应急保障用车1辆支出29.9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86万元。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各项目设定的目标全部完成。2018年,区政协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区委对政协工作的部署,团结带领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紧扣全区中心任务,认真履行“三大职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梁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204。

2018年度政协办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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