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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5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中国共产党梁平县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组部和市委、县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梁平县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督促和检查;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县委委托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2、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的干部监督工作,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县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3、负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有关单位参照试行公务员管理的实施工作。

4、提出镇乡和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待遇和离(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市管干部的工资调整手续办理工作;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考察在梁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5、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党校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干部的调训工作。

6、负责对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选拔管理科技拔尖人才;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7、负责全县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梁平县委组织部是县委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人才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非公工委综合科,下属事业单位梁平县考核办公室(正科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梁平县党员教育中心(副科级),挂牌机构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与组织部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83.64万元,支出总计1,183.64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36.62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2016年较上年增加换届工作经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非公经济组织示范点打造等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0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9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6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0万元,占25.80%;项目支出714.22万元,占74.20%。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43.4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26万元,增长28.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才工作经费、党代表工作经费、换届工作经费及非公经济组织示范点打造项目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48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经费,将该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到乡镇。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65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换届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7.60万元,下降24.81%。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30万元,占92.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1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教育支出0.11万元,占0.01%,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04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的正常增资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9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造成的医保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经费,将该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到乡镇;住房保障支出15.67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造成的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36万元,较上年增加6.9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8.94万元,较上年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增加及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全市及我县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组工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组织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8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8元,车均维护费7.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4.96万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相关经费支出同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在县委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部务会班子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抓深抓细做实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圆满成功。一是镇村两级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注重全面统筹,严把换届关键环节,严格审查审核,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平稳推进;树立正确导向,乡镇班子领导干部选优配强。落实正风肃纪,有力强化换届督导和风险防控工作。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夯实“学”,突出“改”,务实“督”,确保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压实夯实党建基层基础。从严从紧,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固本强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乘势加力,建好用好服务群众平台;聚焦中心,抓好党建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年初计划目标,组织工作在“两学一做”中加强、在“换届工作”中提升、在规范有序中进步、在改革创新中完善,为完成全区烟花爆竹转型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532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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