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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1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09-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1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09-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和收支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负责全区政府债务管控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梁平区财政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年底共有编制106人,在职职工84人,退休职工19人。内设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行政政法科、产业发展科、经济建设科、财法会管科、农业财务科、政府债务管理科、乡镇财务管理科、教科文科、政府采购办、社会保障科、纪检监察室等14个职能科室,下属梁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梁平区财务结算中心、梁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梁平区税费征收管理中心等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31.24万元,支出总计2,131.2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5.30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各项工资津贴等开支增多;调整在职职工绩效考核奖、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调出部分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增加预算以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1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8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80万元,占71.00%;项目支出604.77万元,占29.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67万元,较上年减少243.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付力度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4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63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改革、财政国库业务、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收入增多。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6.99万元,增长56.76%。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92万元,增长22.59%。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各项工资津贴等开支增多,以及财政改革相关专项业务经费增多,如全区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部门决算系统和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信息化系统运转保障经费等系统建设项目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50万元,增长64.3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以及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93万元,占78.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各项工资津贴等开支增多,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信息化建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36万元,占12.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各项保险等基数调标,以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0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8.00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专项工作经费;交通运输支出2.5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专项工作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0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资金专项工作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0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土资源事务资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58.65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基数调整导致增加;粮油储备物资支出6.0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资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9.67万元,较上年增加29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升区后人员级别晋升各项工资津贴等开支增多以及新招录、调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7.20万元,较上年增加67.5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进行管理,预算编制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细化。二是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对上年结转、其他收入预测的准确性。三是严格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保证预算执行的序时、均衡、安全、有效。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实施公车改革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车改革制度,今年初公务车购置预算6万元,但未进行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一事一议、社保再就业培训、涉农资金等相关业务检查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实施公车改革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实施公车改革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5.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区县财政等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相关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37批次,3,436人,其中: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及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67.55万元,增长61.6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全区内控制度建设培训及乡镇集中支付改革培训等会议,财政改革业务等软件系统运行与维护开支较上年增长较大,2016年运行经费在项目中开支较多,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366589

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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