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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报告

目录


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三)项目建设依据

(四)项目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六)项目建设地址

(七)项目相关单位

(八)项目建设工期

(九)绩效评价范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三)绩效评价原则标准

(四)绩效评价组织管理

(五)重点评价内容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七)绩效评价方法

(八)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

(二)项目过程

(三)项目产出

(四)项目效益

四、绩效评分结论

(一)评分情况

(二)综合结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缺乏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缺少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存在不足

(三)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

(四)未见中长期发展规划,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完善施工进度计划

(三)及时完善结算及决算程序,提升决算工作意识

(四)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

七、附件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

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总投资估算约62,15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8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35.17万元,基本预备费1,710.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12,156.88万元,争取上级投资30,000.00万元,其他资金20,000.00万元。

(三)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业主):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约154.8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91,452.20㎡,11栋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场地内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室外道路、绿化、硬质铺装、水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建设。

(五)绩效评价范围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并投入运营,目前项目仅进行结算审核,还未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故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支付金额10,037.11万元,其中10,000.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二、绩效评分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6.00

80.00%

过程

20.00

18.50

92.50%

产出

30.00

30.00

100.00%

效益

30.00

26.00

86.67%

小计

100.00

90.50

90.50%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的实施,积极响应了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壮大,为推动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园区以绿色食品加工等制造类企业为主体,兼顾研发、工程、商贸、物流等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将对拓展和深化园区产业,做大做强入园企业具有重大意义。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缺乏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少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存在不足;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未见中长期发展规划,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缺乏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评价人员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发现,工业园区公司未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评价自评表,无法明确项目资金支出涉及的项目内容、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等内容,无法全面、充分地了解项目资金支出所涉及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评价认为:工业园区公司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度不够,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方面工作需要加强。

(二)缺少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存在不足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项目进度资料,结合评价小组实际调研发现,项目仅有总体建设进度计划,无详细的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导致计划进度与实际建设进度无法比较。虽有施工日志、监理日记记录了项目建设进度,并定期召开监理会议,汇报建设进度情况,但不能以此代替进度计划。

此外,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

(三)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

一期工程合同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6日,实际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350日历天。2022年1月15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2022年10月28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评价认为,结算办理时间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不利于保障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虽实施了工程结算,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两者的费用范围有不同,工程结算一般只占项目投资的70%左右,未包含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等前期费用,如果单项工程结算不能按时办理财务决算,前期费用真实性、准确性将难以了解和掌握,也不利于对项目整体资金的把控。

(四)未见中长期发展规划,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参考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符合梁平区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有利于促进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壮大,推动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对促进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竣工后1年仅有10家企业入驻,产生的收益较低,并未发挥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的作用,也未见后续中长期规划及长期发展策略等,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通过问卷调研,部分入驻企业反映相关租金优惠较少,相关政策支持有限,也不清楚该项目建成后规划及发展方向。评价认为,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有体现,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主要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项目实施单位应注重绩效管理工作,填报绩效目标时应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上年度实施情况合理设置未来能够达到的预期目标,完善预期产出数量、产出成本等,并设置细化、量化和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此外,应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的指标性质设置细项指标,保证指标设置的完整性及规范性。

建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项目的自评报告,言明资金的支出明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资金使用自查评价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计划、过程的监管及事后总结检查,进一步加强绩效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完善施工进度计划

建议工业园区公司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督促施工方及时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体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变更,应及时修改调整,在计划中留痕体现变更调整过程,增强计划时间、计划修建内容与实际时间、实际修建内容的匹配度,多维度反应建设计划及进度管理情况。

(三)及时完善结算及决算程序,提升决算工作意识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归集,紧抓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进程,保障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工业园区公司要重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学习,确保制度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注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增强单位财务、完整、准工程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准确。

(四)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

工业园区公司根据可研报告规划,应及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长期发展战略,完善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达成既定目标并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孵化园使用效益。保障后续发展符合梁平区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提升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扩大梁平区食品加工产业规模及产业链条,优化梁平区投资环境,促进相关产业的集聚和集群化发展,带动梁平区农业、电商、物流等产业发展,促进梁平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23〕239号)文件的要求,梁平区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总投资估算约 62,15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81.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35.17万元,基本预备费1,710.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12,156.88万元,争取上级投资30,000.00万元,其他资金20,000.0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三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866号)共计下达10,0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三)项目建设依据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文件批准建设。

(四)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约154.8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91,452.20㎡,11栋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场地内建筑物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室外道路、绿化、硬质铺装、水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建设。

(六)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为迎宾大道以北,草堂路以东。

(七)项目相关单位

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业主):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公司”)。

设计单位: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厦门中联永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金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八)项目建设工期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别招投标和独立进行结算审核。其中一期工程合同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6日,实际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350日历天。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

(九)绩效评价范围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全部竣工完成并投入运营,目前项目仅进行结算审核,还未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故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支付金额10,037.11万元,其中10,000.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部分为银行贷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项目主要是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领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分析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为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三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866号);

3.《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

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284号)

5.《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梁平住建初设〔2020〕4号);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一期工程、二期工程》;

7.本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资金使用和分配办法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

8.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标准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评价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开展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绩效评价组织管理

本次评价工作由梁平区财政局统一组织管理,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

(五)重点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以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累计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效果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特点,在与区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1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35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合计

分值

20

20

30

30

100

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七)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紧紧围绕“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审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专家评审法。通过工程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意见。

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用款)单位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八)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工作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并对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与区财政局就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公众访谈、问卷调查,对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进行查证核对。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甄别,按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并修正,形成正式评价结论。

4.编写报告。根据评价结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区财政局和实施部门等进行沟通,几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一)项目决策

1.项目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近年来梁平区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持续壮大电子信息、智能家居、绿色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目前,梁平区资源重点倾向工业园区,全力拓展工业发展空间,空间拓展是各工业园区建设的共性难题,必须尽可能加快拓展新空间,要注重投资密度和亩产效益,集约节约用地,要加快工业用地出让,提高相关环节工作效率,着力抓好与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项配套设施,尽快引进企业,早日形成产能,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梁平工业发展核心区、区域经济重要增长极、特色工业产业示范园。

绿色食品孵化园建设积极响应了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壮大,为推动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食品孵化园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将对拓展和深化园区产业,做大做强入园企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拓展深化梁平区工业建设,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产业园区的需要。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主要依据《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文件实施立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通过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文件正式立项,为落实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的相关工作部署,工业园区公司抓紧办理了相关行政手续,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地质勘查报告等前期手续。同时,工业园区公司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施工设计、组织招标等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评价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立项内容、设计等基本合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本次评价的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工业园区公司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自评表。评价小组无法判断绩效目标合理性。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本次评价的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工业园区公司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自评表。评价小组无法判断绩效指标的设置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分

3.资金投入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2018年12月28日,《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为4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2020年4月13日,《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284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为62,156.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12,156.88万元,争取上级投资30,000.00万元,其他资金20,000.00万元。

2020年5月15日,《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梁平住建初设〔2020〕4号)文件批复一期工程概况金额为15,451.74万元。

2020年11月2日,《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二期投资概算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799号)文件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7,295.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19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6.26万元,工程建设管理费373.99万元,基本预备费 1,175.9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2020年11月2日,《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20〕901号)文件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98.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35.1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59.09万元,预备费104.7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完成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后,工业园区公司按照相应工作要求,推进开展初设方案、概算编制工作。根据现有相关成果文件显示,预算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且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工程投资估算。同时,相关投资概算文件批复一期工程概况金额为15,451.74万元,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7,295.64万元,污水处理站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98.94万元。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投资估算均根据计划建设工程量编制,并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18年版)、《建筑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2018年版)等文件进行编制。

此外,2020年9月30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 一期工程》;2020年12月15日,工业园区公司与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 二期工程》。签署的施工合同详细约定了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承包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同时,签订了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等。评价认为,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及地方实际相适应。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二)项目过程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财务科室提供的项目辅助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内10,0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到位,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已累计到位10,037.11万元(包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辅助明细账、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显示,截至绩效评价时点,工业园区公司共计支付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10,037.11万元,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3)财务管理

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工业园区公司依照《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文件项目预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此加强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工业园区公司对本项目的资金使用履行了审批程序,审批手续到位,相关凭据较完整合规。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范,资金用途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真实、完整、清晰、及时反映项目收支情况。

在资金监控方面,工业园区公司基本按照自身财务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经综合分析,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2.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依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健全,安排专门的科室和人员专职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其余科室协调配合。评价认为,工业园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合理,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工业园区公司在实际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除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市级相关制度规定外,工业园区公司还按照自身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对工程前期设计、招投标管理、开工审核、工程例会、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均做出了详细要求。

评价认为,工业园区公司按照国家、市级和自身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且与实际情况切合较好,可有效规范相关工作程序。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

通过审查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业务资料及财务资料,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业务管理规定,相关手续较为完善,招标程序合规,工程信息按规定公示,项目招投标书、相关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施工图、监理日志等资料比较齐全且及时归档,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安排基本落实到位。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相关进度资料显示,项目仅有总体建设进度计划,未提供年度、季度、月度建设进度计划,导致计划进度与实际建设进度无法比较。虽有施工日志、监理日记记录了项目建设进度,并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但不能代替进度计划。

此外,一期工程合同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6日,实际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350日历天。2022年1月15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2022年10月28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评价认为,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办理结算及决算进程较慢,相关进度管理不太完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结合实地调研结果,评价认为工业园区公司对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同时还与第三方签订监理合同,进一步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质量监控制度健全。根据相关质量监管资料显示,市级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较为重视,过程中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检和抽查,管理过程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较好地保证了项目质量的可控性。

此外,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收到的监理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附有整改影像资料,施工过程中存在丝接头打磨不符合要求、外架塔设超高、施工材料堆码混乱等影响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因素。评价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还应更细致,应更加重视安全质量管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50分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

(1)实际完成率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8〕936号),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占地面积约154.8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91,452.20㎡,11栋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可研报告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占地面积约154.8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91,452.20㎡,11栋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

截至绩效评价时点,生产厂房、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倒班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等均已在计划完工时间竣工,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9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9分。

2.产出质量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显示,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方按照法律规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通过查看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以及上级部门安全质量检查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均已及时整改,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此外,通过抽查施工材料检测报告,建设材料均合格,抽查质量达标率为100%,相关建设施工、流程等符合行业标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8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8分。

3.完成及时率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合同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6日,实际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350日历天。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评价认为,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基本可控,完成及时率为1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7分。

4.成本节约率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暂未完成预算编制,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总投资估算表》,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为59,486.8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9,170.80万元,安装工程费11,417.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66.14万元,预备费2,832.71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累计支付10,037.11万元,其中10,000.00万元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其余部分为银行存款。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运营,但仅办理结算审核,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款项支付仍未全部完成,故项目实际成本无法准确预估,且项目累计支付金额在估算总投资范围内,故此项指标暂不作扣分处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四)项目效益

根据评价小组实地采访调研所搜集到的资料显示,项目整体完成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效益

按照《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及,项目建成后标准厂房及综合楼用于出租,收入包括标准厂房出租收入、综合楼出租收入、停车收入。具体如下:

标准厂房出租收入:厂房出租价格按照40元/㎡·月计算,价格每5年增长5%,出租率第4年为80%,第5年为90%,第6年及以后为95%,本项目计算期内标准厂房出租收入为234,013.00万元。

综合楼出租收入:综合楼出租价格按照45元/㎡·月计算,价格每5年增长5%,出租率第4年为80%,第5年为90%,第6年及以后为95%,本项目计算期内综合楼出租收入为5,874.00万元。

停车收入:本项目新建停车位530个,停车收费价格按照8元/天计算,价格每5年增长5%,停车位利用率第4年为80%,第5年为90%,第6年及以后为95%。项目计算期内停车收入为4,447.00万元。

经估算汇总,项目经营期收入总额为244,334.00万元。

根据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可研报告及设计方案显示,项目建设投产后,可引进绿色食品加工企业70家,形成产业聚集,实现产值12亿元以上,上缴税金0.8亿元。促进梁平区打造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带动梁平区农业、电商、物流等产业发展,促进梁平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目前,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营,根据管理人员提供的入驻企业台账了解到,已有10家企业入驻园区,包括海老汉(重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两颗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玫食品有限公司等。并有陶然居、湖南咪咪嘴食品、明月山农业及旅发集团竹笋加工项目4家企业拟租厂房。已出租的10家企业年租金共计402.23万元,拟出租的4家企业年租金共计184.18万元。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一期工程于2021年10月31日竣工、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16日竣工,截至绩效评价时点已运营超过1年。评价认为,项目截至绩效评价时点,虽然有项目运营1年产生的租金收入,但收入对比预期相对较低,且入驻企业仅有10家,也未见后续中长期规划及长期发展策略等,相关经济效益发挥不明显。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社会效益

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良发展场所,本项目入驻企业多为中小型粮食加工、食品加工企业,通过低于市场价格租金出租给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有利于入驻企业快速生产、盈利,减少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使企业能加快发展脚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动经济的发展。

二是改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环境,提高投入产出效益的需要,产业集聚区目前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莠不齐,土地利用上不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土地节约利用的政策,入驻企业投入产出效益差,一定程度上造成产业集聚区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力减弱;本项目通过建设集生产、培训、展销、研发于一体的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产业集聚区目前的短板,改善了投资环境,增强了对一些有势力企业的吸引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使入驻企业缩短建设期,减少固定投资成本,可以使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快速、高效地产出效益,财务风险大大降低,进一步提高入驻企业投入产出效益。

三是本项目的建设是食品产业发展的需要,食品工业园将逐步成为加速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载体、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阵地。随着工业企业对标准化厂房需求的转变,以及国家对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建设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是满足市场需求。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本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产业园将依托现有已入驻产业基础和优势,结合当地资源和产业背景,将产业园定位成以现代食品工业为主体,以食品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概念为经营理念,以智能型第三产业为支撑,集厂房、仓库、办公、电商、展销、培训、研发为一体的现代化食品产业聚集区。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加快和推进食品产业的发展速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尤其是以现代食品工业为主体,以食品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对加快经济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重要意义。

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为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良发展场所,改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环境,对加快经济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重要意义。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2分。

3.可持续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梁平区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梁平区食品加工产业规模及产业链条,优化梁平区投资环境,促进该地区相关产业的集聚和集群化发展,对促进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为梁平工业园创建重庆市、国家级高新工业园打下一定的现实基础,项目实施效果具有可持续性。

此外,项目机构、人员、制度、资金来源等保障性虽较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竣工后1年仅有10家企业入驻,产生的收益较低,并未发挥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的作用,也未见后续中长期规划及长期发展策略等,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社会公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向工业园区公司工作人员、施工方及入驻企业发放问卷25份,回收有效问卷25份。其中工作人员及施工方10份,入驻企业15份,由于入驻企业较少故问卷数量仅为15份。经统计分析,工作人员及入驻企业对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的满意度如下:

(1)实施单位满意度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政策制度实施流程的满意度

70.00%

30%

-

对整体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80.00%

20%

-

满意度

75.00%

25.00%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政策制度实施流程和整体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较高,综合满意占比92.50%,不满意为7.50%。存在不满意的主要系部分人员觉得进度较慢,过程中管理存在一定不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社会公众满意度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满意度

60.00%

40%

-

整体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50.00%

50%

-

满意度

55.00%

45.00%

-

附注:“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和整体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较高,综合满意占比86.50%,不满意为13.50%。存在不满意主要系部分入驻企业认为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相关租金优惠较少,相关政策支持有限。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四、绩效评分结论

(一)评分情况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6.00

80.00%

过程

20.00

18.50

92.50%

产出

30.00

30.00

100.00%

效益

30.00

26.00

86.67%

小计

100.00

90.50

90.50%

(二)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的实施,积极响应了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壮大,为推动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园区以绿色食品加工等制造类企业为主体,兼顾研发、工程、商贸、物流等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将对拓展和深化园区产业,做大做强入园企业具有重大意义。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缺乏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少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存在不足;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未见中长期发展规划,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缺乏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评价人员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发现,工业园区公司未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评价自评表,无法明确项目资金支出涉及的项目内容、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等内容,无法全面、充分地了解项目资金支出所涉及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评价认为:工业园区公司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度不够,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方面工作需要加强。

(二)缺少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存在不足

根据工业园区公司提供的项目进度资料,结合评价小组实际调研发现,项目仅有总体建设进度计划,无详细的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导致计划进度与实际建设进度无法比较。虽有施工日志、监理日记记录了项目建设进度,并定期召开监理会议,汇报建设进度情况,但不能以此代替进度计划。

此外,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

(三)结算及决算办理进程较慢,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

一期工程合同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6日,实际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350日历天。2022年1月15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二期工程合同控制工期为420天,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23日接到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2月24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工期延误28天。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3次董事会议纪要同意二期工程工期延误30天。2022年10月28日办理结算审核,截至绩效评价时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评价认为,结算办理时间与竣工验收间隔时间较长,不利于保障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虽实施了工程结算,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两者的费用范围有不同,工程结算一般只占项目投资的70%左右,未包含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等前期费用,如果单项工程结算不能按时办理财务决算,前期费用真实性、准确性将难以了解和掌握,也不利于对项目整体资金的把控。

(四)未见中长期发展规划,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不完善

参考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符合梁平区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有利于促进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壮大,推动重庆市及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对促进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孵化园项目竣工后1年仅有10家企业入驻,产生的收益较低,并未发挥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的作用,也未见后续中长期规划及长期发展策略等,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通过问卷调研,部分入驻企业反映相关租金优惠较少,相关政策支持有限,也不清楚该项目建成后规划及发展方向。评价认为,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有体现,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主要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项目实施单位应注重绩效管理工作,填报绩效目标时应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上年度实施情况合理设置未来能够达到的预期目标,完善预期产出数量、产出成本等,并设置细化、量化和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此外,应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的指标性质设置细项指标,保证指标设置的完整性及规范性。

建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项目的自评报告,言明资金的支出明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资金使用自查评价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计划、过程的监管及事后总结检查,进一步加强绩效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完善施工进度计划

建议工业园区公司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督促施工方及时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体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记录,对于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客观因素所引起的变更,应及时修改调整,在计划中留痕体现变更调整过程,增强计划时间、计划修建内容与实际时间、实际修建内容的匹配度,多维度反应建设计划及进度管理情况。

(三)及时完善结算及决算程序,提升决算工作意识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归集,紧抓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进程,保障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工业园区公司要重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学习,确保制度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注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增强单位财务、完整、准工程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准确。

(四)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

工业园区公司根据可研报告规划,应及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长期发展战略,完善运营期管理维护机制,达成既定目标并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孵化园使用效益。保障后续发展符合梁平区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提升梁平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扩大梁平区食品加工产业规模及产业链条,优化梁平区投资环境,促进相关产业的集聚和集群化发展,带动梁平区农业、电商、物流等产业发展,促进梁平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附件

1.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指标表;

2.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样本基础信息表;

3.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实施单位);

4.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受益群众);

5.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图片资料。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指标表.xlsx
附件2: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样本基础信息表.xlsx
附件3: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实施单位.docx
附件4: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社会公众.docx
附件5:重庆梁平高新区绿色食品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闽商食品产业园)绩效评价图片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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