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210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5〕589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转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210 |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5〕589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转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预〔2025〕12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3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00万元、市级资金1179万元)预算指标提前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部门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认真落实常态化监督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级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1.梁平区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表
2.目标绩效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