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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2-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梅花村村规划(含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规划方案的公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梅花村村规划》成果予以公布。我们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期盼与社会各界一道推动我镇规划的后续实施,共同推动梁平区大观镇的发展。

公布时间:20221228

公布地点:大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樊云霞 、许小红

联系地址:大观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3-53681202  023-53221642

邮编: 405229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梅花村村规划

2017—2030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梅花村行政村域,幅员面积约994平方米公顷,包括11个村民小组

二、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及空间管制要求

(一)村域空间功能布局

1.“三生”空间功能布局

梅花村“三生空间”包括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三线”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1)生产空间

采用现有资料和技术手段分析,明确适合耕作和发展农业的区域,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功能,用地类型主要包括:耕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等用地范围。

梅花村规划农业空间面积为549.7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19.68公顷,园地面积229.08公顷,坑塘水面面积1.01公顷。

(2)生活空间

主要包括现状乡村建设用地(土地整治规划已明确需要复垦拆除的除外)、依据规划需增加的乡村建设用地(包括按标准和需求应设置的村公共服务设施、村基础设施等)及预留的弹性空间等范围。

梅花村规划生活空间面积为77.48公顷。

(3)生态空间

村域内生态敏感度高应严格保护和发挥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划定的特殊管控区范围以及其他生态资源范围等,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四山”禁建区、城镇饮用水源及其保护区、河湖水库、II级以上林地、郁闭度大于0.7的林地(经济林除外)、除农业空间外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美丽山水规划确定需要保护的范围、生态恢复区(包括其他林地等)等用地范围。

梅花村规划生态空间面积为366.75公顷。

2.“三线”范围划定

(1)生态保护红线

梁平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在明月山、高梁山、都梁山范围,梅花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根据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最新土地利用规划成果,梅花村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65.92公顷,分布于全村各个区域。

(3)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梁平区大观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梅花村内不涉及大观镇城镇开发边界。

(二)村域空间管制要求

1.禁建区划定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Ⅱ级林地、等级公路、110kv电力线等组成。

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大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划定,位于村域大部分片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活动,已建农村居民点和产业用地应逐步退出。

水源地保护区分散于村内井水及泉水周边区域,为保证村民生产、生活安全和水质,该区域内严禁开展生产建设等相关活动。

2.限建区划定

结合梅花村村域现状、整合各行业部门数据资料,梅花村乡村建设的限制因素主要包括水系周边土地保护范围、II级保护林地、现状城镇和区域建设用地、坡度25%以上区域。各类限制要素的相关管控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村域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最新农村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村域用地大类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三类。

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以传统农业种植和特色高效农业种植相结合,用地面积约899.56公顷。

建设用地分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公路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77.4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76.76公顷。

其他土地包括自然保留地,用地面积14.78公顷,滩涂用地面积2.17公顷。

附图:

1. 土地利用现状图

2. 现状建筑物用途与分布图

3. 现状设施配套与特色资源分布图

4. 现状管制要求示意图

5. 三生三线规划图

6. 土地利用规划图

7. 村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8. 农房建设指引图一

9. 农房建设指引图二

10.散居聚居点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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