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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0-00096 [ 发文字号 ] 大观府发〔2020〕7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观府发〔2020〕71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分类要求

(一)可回收物

(二)易腐垃圾

(三)有害垃圾

(四)其他垃圾

四、具体措施

(一)夯实源头减量

(二)规范分类体系

(三)开展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镇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

我镇政府机关要带头做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本单位及镇直单位职工住宅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 年,全镇公共机构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三、分类要求

(一)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各单位要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可回收垃圾,充分发挥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各部门、各单位可引进有资质、实力强的专业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二)易腐垃圾

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花卉绿植,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经营场所产生的废弃的蔬菜、瓜果等,以及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米面、蔬菜瓜果、果皮果壳、蛋壳、茶叶渣、动植物油、肉骨等。

2.投放收运。要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要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具备场地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都要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处理产出物可作为办公区域绿化用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区内有资质的餐厨垃圾专业收运处置机构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电池、荧光灯管、药品,油漆、溶剂及其容器,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容器,胶片及相纸等。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有关单位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等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台账制度,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要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可结合实际需求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梁平区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夯实源头减量。各单位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规范分类体系。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一是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区政府确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垃圾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协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易腐垃圾回收与机构属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三是规范分类台帐,各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每月底前将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帐数据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三)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等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推动源头减量。积极推进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对广大市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制度。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行之有效、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机关的垃圾分类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

从节约能源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鼓励低碳消费、绿色办公、节约用餐,杜绝过度包装,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内容,由镇党政办进行监督、考核,对未按要求对垃圾分类的站办所及个人纳入工作考核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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