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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13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梁平委〔2017〕23号)、《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梁委法〔2019〕2号)精神,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时代党中央治国理政总方略重要内容之一,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载体。委党组、机关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识、认真践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对接落实工作责任,在项目管理、信用信息、价格管理等发改委方方面面的工作中认真践行依法行政、依宪执政,注重法治与德治的协调统一,积极优化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一是委党组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全委班子成员 “述职述廉”中把述法的内容加入其中,变为“述职述廉述法”汇报,委党组书记、主任带头述职述廉述法,委党组每年多次就法治建设工作和宪法法律进行了专题学习贯彻。二是多形式及时组织全委职工学习相关法治建设精神。2018年9月30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19年5月8日组织全委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重庆市禁毒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律法规;6月12日,组织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投资条例》;7月1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陈敏尔书记主持召开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个坚持”的基本内涵和内在联系,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018年1月区发改委联合梁平采输作业区在梁山街道乾街口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2018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中区发改委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名豪广场集中宣传石油、天然气保护法,输气作业区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在梁平报、电视台播报宣传石油天然气保护法及举报奖励办法、呵护能源“主动脉”宣传片等。2019年6月6日,协同商务局一道在明豪广场开展“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粮食安全意识;6月17日,我委会同川渝管理所开展法律宣传进基层活动,在屏锦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法》宣传。6月18日,我委牵头组织在明豪广场开展节能环保宣传。11月4日,我委牵头组织在明豪广场开展粮食安全大宣传活动。

(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区发改委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出台的《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2019年完成企业备案项目145个,总投资62亿元。

2.执行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区发改委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2016年以来我区审批核准投资项目数为零。对不属于核准目录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8〕128号),落实清理和废除工作机制。

4.贯彻执行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放开的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坚决放开。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定价目录》、《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梁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梁平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对目录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二是积极推进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改革。2018年5月出台了《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384号),物业服务收费由依申请审批改为在指导价范围内自行对标对表确定收费标准。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稳步推进办案工作。开展农村公路客运、幼儿园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等收费领域执法检查,加强政策宣传、警示告诫。认真开展区纪委监委交办的教育收费等案件调查,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按规范程序落实行政处罚,加强案卷规整。同时,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物业企业开展物业收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5.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2019年4月1日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到13%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类别中单一制用电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1分。2019年7月1日起,再次降低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类别中单一制用电(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83分。

6.建立完善听证调整价格制度。严格按照定价程序,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并经区政府审议。一是召开了梁平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论证会。2018年1月25日,为建立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制度,在发改委122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梁平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论证会,此次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信访办、国土房管局、消委及部分社区、物业、房产、业主代表共24人参会,就梁平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方案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二是召开区医院床位费调整听证会。区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1月3日上午9点30分按法定程序在综合楼122会议室召开了梁平区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及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共计19名,实到19名,会议如期举行,会上充分听取了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委执法科室执法人员均取得相关行政执法资格证,定期对调离、调整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清退、收回。二是委执法科室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多功能彩色打印机等执法设备,完善现代化规范执法。三是积极参加市物价局、区法制办、司法局等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会议,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开展价格监督执法积极受理12358价格举报平台举报件,及时处理各项政策信访案件,协调相关单位,扎实做好信访维稳。五是从2014年开始委机关连续每年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委机关的政策决策和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进行法律审核把关。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我委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对价格行政执法职能职责和业务及资料的移交工作。同时,自2019年发改委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以来,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区天然气公司、中石化川渝管理所共开展长输管道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21次,其中实行经济制裁1次,罚款1500元。

(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1. 建立四张清单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出台的《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全市涉企30条政策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草拟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积极宣传《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号)等政策文件,并编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对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进行确认,降低企业成本。招标投标信息已按照市级相关要求集中公开。同时,已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发布我委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定期清理并及时更新公布。

2. 促进公平竞争。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梁平区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PPP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进入运营阶段。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梁平区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PPP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出台《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及其责任分工等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和坚决废止阻碍民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改革,出台“1个办法+5个细则”, 即《重庆市梁平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府办发〔2018〕204号)和《关于印发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806号)、《关于印发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承包商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80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808号)、《关于印发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标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809号)、《关于印发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8〕810号)。

3. 加强诚信建设。一是机制保障方面。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已经纳入区委目标考核绩效管理范围。增设社会信用科为区发改委机关内设科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组织保障方面,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政府购买信用报告支付50万元。三是信用记录实现全面归集,平台信用信息数据逾30万条,“双公示”信息近2万条。四是信用平台运维和使用状态良好,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万里行和 “十佳”诚信企业网络投票活动,上线50小时点击量超过50万,投票超过18万人次,引起社会对信用的广泛参与和关注。五是政务应用逐步展开,推动落实联合奖惩,在行政审批、资质资格认定、财政性资金安排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信用核查达9000多次。市场主体和重点对象信用承诺7110条, 3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六是市场应用方面,“银税互动”、“信易融”、“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的信用应用环境逐步在展开。七是宣传教育有声色,组织召开了梁平区首届企业家诚信教育大讲堂暨千企亮信用活动,社会反响较好。我委与人行联合举办了一次“共筑诚信 你我同行”主题演讲比赛。八是创新示范有亮点。信用平台上开发的《梁平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发挥作用,不断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4. 着力解决办事难创新难负担重 2018年7月10日成功申报平伟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证,实现了我区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零的突破,成功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及时传达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政策,督促电力企业清退临时接电费等,清理并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及时动态调整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目前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已经很少,尤其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仅一项,按照国家最新政,这一项也即将放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信息归集存在瓶颈。从目前归集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来看,存在“涉密涉稳不敢报、认识不足不愿报、制度缺位没得报”等现实问题,各部门的信用数据相对封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这些都成为了信用信息有效归集的瓶颈。

(二)委党组虽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相关专题研究,但研究次数不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不够;

(三)机关职工和机关支部集中学习方面有差距,没有将法治建设纳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等的重要内容;

(四)对新宪法、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宣传方面形式不多、宣传面不广、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认识国家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重大决策和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法治和德治辩证统一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 “两个维护””、坚决落实 “四个全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抓实机关基层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委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与发展改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委班子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作用,带动全体职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抓实机关党建和全体职工的学习教育。落实好 “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建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宣传宪法等内容纳入其中,组织职工逐字逐句学习宪法,邀请专家举办普法讲座,增强全体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和思想、行动自觉。

(三)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用信息联合奖惩实施。一是确保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完善和丰富“信用梁平”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好信用信息归集的主阵地作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常态化。二是建好用活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广信用产品应用,开展全区千家企业信用体检活动,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和信用修复,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等,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进一步实施联合奖惩。落实在政务管理事项中启用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机制,依托“信用梁平”“信用重庆”“信用中国”“华龙信用”及国家有关部委、其他省(市)级平台实时核查申请介入行政事项的市场主体“红黑名单”、联合奖惩等信息,并将核查结果运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四是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考核范围,及时公开信用建设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建立社会监督工作机制。

(四)履职尽责,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精神和年度任务分解安排,对标对表,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工作。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不属于核准目录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稳妥调整全区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做好阶梯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文明执法工作,积极派遣相关执法人员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四、意见建议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是“中国之治”的决定因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提高治理能力的思想基础,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治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最终要落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治理成果。四是要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在坚持和巩固上下功夫,在完善和发展上出实招,在遵守和执行上见成效,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要切实把制度意识转化为执行能力,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增强战略谋划力和战术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在制度轨道上有序开展,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五是要盯紧抓牢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注重精准施策,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抓好经济、社会、城市等领域治理,以高水平治理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六是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功夫和精力花在畅通堵点、理顺体制机制上,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增强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七是要加快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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