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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30

一、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专题学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二)形式多样,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职工通过集体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开展粮食法规宣讲活动,召开2022年梁平区粮食科技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培训会增强了各粮经营食企业关于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12325监管热线,在粮食收购企业张贴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海报,引导售粮群众对粮食企业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和“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粮油科技创新与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让粮油科技知识和粮食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三是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优先当示范、绿色发展当标杆”要求,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使“一法一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四是将《长江保护法》和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重庆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5期,累计培训超过100人次,推动依法治江理念入脑入心。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成立“双组长”责任制重庆市梁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1+1+3”工作措施实施,即“1”个《实施方案》、“1”个《实施细则》、“3”个《创新试点清单》,包括11项“领跑”清单,23项“并跑”清单,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和创新试点工作,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梁平坚持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第一标尺”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已通过市政府向国家发改委推送。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秩序改善,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立项关”“审查关”“备案关”“清理关”;从源头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积极参与区政府相关合同、协议的制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不断提升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编制发布了《梁平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梁委编办发〔2022〕2号)、《梁平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梁平监发〔2022〕3号)。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三是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能。落实告知承诺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各地持续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营商环境与“六讲”志愿服务相结合,组织47名律师成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采取上门走访、现场咨询、电话函询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及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季活动中张贴宣传标语126幅,开展集中宣传111场次,覆盖人数1.8万,组织法治讲座136场次,覆盖人数1.1万,举办文艺演出7场,开展企业法治知识竞赛3场。

(二)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印发《梁平区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细分20项重点工作任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量120万余条,其中“双公示”9298条,其他行政管理信息8.5万余条,特定信用信息110万余条。归集各类信用承诺11万余条。联合人行梁平支行,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信用乡”1个,“信用村”5个。二是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将诚信守法典范列入“红名单”,违法失信典型列入“黑名单”,实行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开展失信惩戒查询,事项包括稳岗返还、资金补助、专利和科技奖励等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环节“红黑名单”嵌入到公共服务办理流程,累计核查13万余次。三是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全区推广注册“信易贷.渝惠融”融资服务平台,注册用户3043户,其中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796户,通过授信30户,授信金额1873万元。四是社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应用、诚信宣传等持续稳步推进,在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区级官方媒体等网站发表诚信宣传文章6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信用环境正在形成。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对不予准入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对限制类项目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和相应区域的要求,方可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他领域项目实行“非禁即入”。“放管服”改革有成效,互联网+督查”位于全市前列,协调并督促承办单位解决“互联网+督查”平台中各类政务咨询投诉和督查问题线索4947个,满意率93.60%,满意率在市政府督查办每月的《督查专报》中多次排在全市前列。“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成效明显,1159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持续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5.46%。“互联网+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领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995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886项,编制完成率100%;归集上报监管行为数据20776条,监管事项覆盖率51.76%,覆盖率在全市排名第五。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便利,编制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电子化运用,实现申请人办事不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费填写。深入推进“全渝通办”改革,持续推动“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落地落实。为高新区企业代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10余项,协调解决问题10余个,助推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碳排放调研形成了《梁平区碳排放峰值预测及达峰路径研究报告》,编制了《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十四五”行动计划》(初稿)。二是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加快推进天然气、页岩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持续推进中石化兴隆气田产能项目、中石油大页1井勘探项目建设,年度完成投资约2.6亿元。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推动梁平海螺水泥3.9MW分布式光伏开工。探索天然气冷热电联供。三是坚持宣传引导。以“节能宣传周”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行碳达峰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节约用电指导,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五)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引领,抓全域生态治理。谋划编制《重庆市梁平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规划》《重庆市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方案》。二是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携手重庆市长寿区、垫江县,四川省邻水县、达川区、大竹县、开江县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双城经济圈九大合作平台之一),共同推进明月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策划包装生态文明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30亿元,《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总体方案》获川渝两省市人民政府批复并由两省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强化制度示范,建立生态激励补偿机制。三是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与垫江签订龙溪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流域共治,签署《河长制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跨界流域联防联治联控,形成既合作协助,又竞争监督的“上下游协同治水新格局”。二是印发实施《梁平区建立龙溪河、新盛河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设立“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水质保护的工作积极性。

(六)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管粮。2022年以来,我委结合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和整改工作,强化对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及库存检查、秋粮收购检查、应急保供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共计102余次,检查企业22个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6人次,联合检查11余次。未发现违规收购粮食和“打白条、卖粮难”的现象,未发生粮食储存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2〕351号)、《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2〕350号)、《迎接党的二十大暨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梁平发改发〔2022〕283号)要求,督促企业做好高后果区、第三方施工等重点区域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隐患闭环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以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对管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检查47次,执法处罚1次,罚款1万元,责令企业内部处罚1次,下达整改指令11次并形成闭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时间和业务工作关系,绝大部分职工在学习过程中仅能对少数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对系统学习理解程度还不够,学习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理论结合实践还不够。对自身的各项工作认识还不透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指导程度不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广泛,不够深入,仅停留在工作群中发布学习资料,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等较为简易的形式。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拓展丰富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及监督合法。

三是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法律素质。建立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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