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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2-28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安排,现将我区粮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复产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文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梁肺炎指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粮油保供行业的复工复产工作,通过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内业资料审核、现场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等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稳步有序推进粮油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截至228日,全区共计21家粮油加工企业已经全部复工生产,其中梁平县瑞丰米业有限公司、金饭碗农业有限公司于27日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项目调度会批准,提前复工生产。目前各复工复产企业正平稳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立情况。为健全复工复产工作制度体系、顺畅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机制,我委结合复工企业现场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向各复工粮油企业现场送达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02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026)、《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粮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明确复工复产企业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复工报备等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复工、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推进。

(二)防疫措施情况。我委严格按照《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文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梁肺炎指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通过镇街属地与部门属事监管密切配合,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健全防疫机制。同时,我委从复工复产企业封闭式办公、人员轨迹排查确认签字、厂区内人员体温常态监测、跨区县调运物资驾乘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驻厂员制度等方面着手,严格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

(三)服务企业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多次深入复工复产粮油加工企业一线,及时掌握企业生产所需、当务之急。通过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衔接,为粮食物资调运车辆疫情防控期间在主城九区顺利通行办理相关许可证明,同时对接相关区县协调跨区县粮油物资调运,确保粮油保供物资运输通道畅通;积极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复产企业贷款资金需求,为复工复产企业积极争取低息(贴息)贷款、减免税政策,目前6家复工复产企业的贷款请求已获国家发改委及人民银行审批通过,瑞丰米业纳入国家重点企业名单。7家大米加工企业上报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减免税政策支持;同时我委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协调,为粮油加工企业、军粮供应管理站工作人员保障了部分一次性口罩用于一线生产。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职能职责及工作开展实际,配合各镇街属地就近监管职能,强化复工复产粮油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监督落实。同时抓紧对接复产粮油企业,积极为企业解决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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