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锦> 开办企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 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10

渝市监发〔20199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1231


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赶超国内先进,持续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实现全市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开办企业效率,确立“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工作目标,在20191231日前,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增效率、增便利,实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1.推行所有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个网站,进行一次填报,点击一次提交,即可完成开办企业申请,各相关部门后台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2.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智能化。一是推行电子化,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点选,推动数据标准化建设,所有申请信息全部通过格式化数据字段形式填报,实现设立登记全流程电子化;二是推行无纸化,依托电子签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零见面”;三是推行智能化,依托人脸识别提供远程身份认证服务,申请人一次认证,认证结果各部门认可,增强系统界面友好度,完善填报自动填充和智能引导,提升申请人填报效率。

3.提供其他便利化服务。“一网通”平台在开办企业事项之外,额外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申请人有开户需求的,可通过该平台选择商业银行网点进行预约,与开办申请信息一并提交。

(二)全面升级改造开办企业综合窗口。

1.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设置无差别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均可受理开办企业所有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人员全部转入后台。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企业单项服务窗口。各区县根据业务量设置充足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主城区和业务量较大的区县一般不少于3个,其他区县一般不少于2个。

2.实行同一窗口进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发件等全部对外服务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立即流转至后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申请人等候。审批完成后,由同一综合窗口一次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不符合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和办事程序,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

3.网上申请和窗口领取无缝衔接。对于通过“一网通”平台提交的开办企业申请,后台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通过短信和“一网通”平台实时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的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三)推行分时办理服务。

新开办企业因业务需要仅办理营业执照和刻制印章,间隔一段时间后需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就业社保登记的,优先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四)推行帮办引导服务。

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之外设置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配备不少于5套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安排业务熟、素质高、态度好的专职帮办人员做好引导辅助,积极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事项。主城区和业务量较大的区县帮办人员一般不少于5名,其他区县一般不少于3名。

(五)优化刻制印章服务。

优化“一网通”平台印章制作单位、印章种类等在线选择功能,企业设立登记核准后立即开始刻制印章,刻制完毕后由印章制作单位统一备案。

(六)优化发票申领服务。

通过数据共享互认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纳税人身份自动绑定、登记信息自动确认、票种自动核定,申领发票即时办理。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符合标准的发票及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申领发票审批通过后,税务部门应在1小时内准备好发票、完成税控设备发行。

(七)优化就业社保登记。

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社保登记,在“一网通”平台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共享由系统自动审核入库,人力社保部门自动办结就业社保登记,无需企业其他操作。

(八)实行材料共享复用。

将开办企业各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切实减少申请材料。申请人一次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各部门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等共享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凡是企业设立登记时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开办流程中应通过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我市开办企业效率,及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对“一网通”平台和各区县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优化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市优化开办企业工作,并总体负责“一网通”平台的优化完善,指导区县市场监管局充实后台审批人员,做好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和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市公安局指导各区县公安(分)局规范印章刻制行业的治安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一网通”平台就业社保登记相关模块的优化完善,指导区县人力社保局做好就业社保登记相关工作。重庆市税务局负责“一网通”平台申领发票相关模块的优化完善,指导区县税务局做好申领发票相关审批及发票和税控设备发放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和自助服务区的升级改造,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和帮办人员的配备,发票和税控设备保管场所的设置等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相关市级部门要出台指导文件,统一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和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综合窗口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三)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自媒体、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和办事窗口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力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增强改革获得感。

(四)强化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办牵头对全市优化开办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同时,重点关注群众办事感受度,积极收集群众反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