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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1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22号)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你公司报送的梁平区都梁新区弃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梁平发改发[2022]4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中环国投(重庆)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双桂街道(牛头村 1、2 组)和金带街道(仁和村8组、金城村2组),占地 26.9924hm 2,采用堆填方式仅消纳梁平区城市规划范围区内城市建设进程中土地开挖和建筑施工、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土,建成后共计容纳建筑弃土约4000万m3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并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同时报重庆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采用湿式作业、定期洒水降尘、禁止物料露天堆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减小废气影响

运营期间加强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各个单元内道路两旁均设置喷淋装置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弃土;物料运输是采用篷布覆盖,避免物料逸散;对场内道路路面进行碎石硬化,洒水降尘,减少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农户现有设施(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运营期间各地块进出口处各设置洗车池 1 个,清洗车辆粉尘,清洗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各个单元最低点沉淀池处理后,排至场外现状冲沟;各个单元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排至沉淀池,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各场地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运营期间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收集的泥沙与进厂弃土一并经内部堆填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在必要地段做好挡土墙防护工程,做好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推进各个施工步骤。施工期剥离表土在厂区内进行堆存,并用于场地后期的覆土绿化。

项目应严格控制作业区,严禁突破红线范围。车辆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对道路两侧植物造成伤害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双桂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重庆市金带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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