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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2〕21号)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梁平区一环路南段(S204大井水厂至桂东大桥改线段)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梁平发改发20222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项目路线起点(K0+000)起于桂东大桥东桥头与西城路交叉口,顺接一环路西段,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经石马山隧道穿过石马山公园,通过龙家沟大桥沿红旗中学南侧跨越龙家沟,然后路线经过白沙村、东明村及土桥村,随后路线向北延伸,经过大福社区,与S510相交后,止于大井水厂附近与机场路交叉,与一环路北段对接,全长5.814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路幅宽度20.25m,混凝土沥青路面;互通立交5座,匝道总长约4.32km;农村公路改线4条,总长0.872km;项目桥梁共计910m/10座,其中大桥555m/4座,中桥355m/6座;新建地通道289.5m/6座;隧道共计303/2座。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安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达标排放要求;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控制,配备专用洒水车降尘;运土车辆须加密闭装置,并对车身进行清扫,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未铺装的道路极易产生扬尘,应定期洒水降尘,对已铺装好的道路,应定期清扫。

运营期间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洒水降尘和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验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降低汽车尾气对于沿线居民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污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人员办公、生活租用附近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周边农民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林地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间保障路边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定期维护,保证通畅。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管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运营期间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和绿化植被的管理和维护,针对项目中敏感点(3#5#6#7#8#9#10#11#12#13#14#15#16#17#)建立隔声屏障,声屏障总长度2140米,做好道路养护。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项目土石方开挖过程中表面可耕粘土应统一收集堆存,用于后期边坡绿化使用。施工期产生的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堆放,严禁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区与道路结合处设置洗车场,防止运输车辆将浮土带入道路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全部运送往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得乱倒,必须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分类袋装收集,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前明确作业带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项目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水保措施,施工前将占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表土层熟土进行剥离,定点进行堆放,待施工完成后作为工程绿化用地的表层覆土。在施工场界、弃渣场等布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暴雨季节,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等措施,使区域植物生物量有所恢复。施工完成后,除工程占地外的其他用地全部绿化覆盖。在施工及运行各阶段加强环境监管和跟踪监测。

工程建成后,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制度、风险预防及事故应急制度;设置限速标志等附属设施。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平区梁山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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