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批准结果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3-002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梁)环准〔2023〕3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你公司报送的大页1H井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500155-04-01-810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马鞍村7组和龙凤村2组、4组、5组、7组、8组,线路工程为新建大页1H井~龙门增压南站集气管线1条,长度3.1km,设计输气量为50×104m3/d,设计压力为8.0MPa,采用DN150 L245N PSL2无缝钢管;新建大页1H井T接天东9井~天东100井气田水管线1条,长度0.2km,输送量为150m3/d,设计压力为6.3MPa,采用D110(DN80)钢丝骨架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战场工程为新建大页1H井站,设计规模为7×104m3/d,主要包括井口模块、高压除砂撬、单井立式分离计量撬、清管出站阀组撬和放空模块;扩建龙门增压南站,主要为增设大页1H井来气清管进展阀组橇;完善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5万元。

本次评价范围为试采期,根据试采情况,如后续转为生产井,单独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风险事故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非正常工况下,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气和事故超压放空废气经15m高放空立管排放;集气管道检修、事故状态下废气依托下游龙门增压南站已建20m的放空系统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控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农户家现有化粪池收集,用于旱地施肥。

运营期间,大页1H井临时值守站修建1座12m3化粪池,临时值守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大页1H井采出液排入现有污水池存储,再经压力泵泵至新建的气田水管线T接原天东9井~天东100井~门7井气田水管道,最终输至门7井回注;龙门增压南站接收大页1H井来气经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排入污水池存储,经龙门增压南站~天东9井~天东100井~门7井气田水管道,最终输至门7井回注;设备检修时由作业区安排罐车临时送水,检修后产生的少量检修污水,直接收集在检修污水罐车内,拉回作业区统一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机具,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运营期间通过井站四周设置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减小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在检修或事故放散时,需做好附近居民协商沟通工作。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表土剥离后堆放于施工作业带内,采用彩条布遮盖、与挖土分开堆放等措施;焊接废渣等施工废料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开挖沟渠产生的淤泥堆暂时存放于临时场地晾晒,施工结束,晒干的淤泥可用作植物肥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运营期间清管、检修废渣集中收集后由梁平采输气作业区统一处理;井站前期临时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以防因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设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对管道进行巡检,保证管道质量,无泄露气体发生。

(六)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项目依托的现有污水池已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单井立式分离计量撬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井场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

(七)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

被破坏植被区应及时恢复原有地貌;管沟开挖时,对表层含有植物根系的表层土壤进行回填,土石方回填遵循“下士上土、下粗上细、肥沃地在上贫瘠地在下”的原则;对坡度较大地段,做好护坡工程的建设。对于耕地,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做好管线沿途土地复垦工作,注重恢复原貌工作的施工质量。

运营期间在输气管线沿线区域加强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的保护,及时做好植被的补填补种;针对管线建设所形成的廊道,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廊道和实施与管道管理无关的活动。及时恢复农田原有的排灌水渠,保障农田用水供应。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护人员对管线沿线植被、陆生和水生动物的破坏,禁止乱扔乱丢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五、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平区龙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