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5〕1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重庆市梁平中学: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梁平中学教学楼(高中部)改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403-500155-04-05-99279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15888491)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云复路1号,在重庆市梁平中学现有校址内南侧位置拟拆除现有的2栋教学楼并进行重建,新建1栋5F/-1F、1栋5F的教学楼,2栋教学楼内设置普通教室、专业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卫生间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网等。扩建完成后,梁平中学可新增接纳学生500人(约10个班)、教职工32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1%。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校内已建成的厕所及生化池进行收集、处理;少量生产废水经设施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周围绿化等,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新建6#生化池(处理能力为100m3/d,水解酸化)。新增师生产生的食堂废水和新增住宿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依托1#生化池和4#生化池处理;化学实验产生的母液全部作危废处置,化学实验器皿在实验室内设置2个独立的清洗槽进行清洗,前3次采取荡涤清洗,在1#水槽内进行,产生的清洗废液单独收集,作危废处置;第4次采取冲洗方式,在2#水槽内进行,产生的清洗废水及1、2#教学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生物和物理实验产生的废水进入新建的6#生化池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场地设置密闭围挡并覆盖防尘网,配备吸尘、喷淋设施。施工期扬尘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1#楼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经操作台通风橱收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食堂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生化池臭气经专用管道引至附近的绿化带进行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引至室外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机械排放系统收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内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实验废气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的排放标准限值;生化池臭气、实验室浓氨水挥发产生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应尽量选择在寒暑假、节假日或周末进行施工;基础开挖、打桩、破碎等高噪声施工作业避开学校正常行课时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2类标准。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对进出学校的线路进行合理规定,禁止车辆鸣笛,空调、柴油发电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合理控制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装置音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加强学生的环保教育,创建宁静校园,设置明显标志标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建筑垃圾由建筑渣车密闭运输至梁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废实验母液、废试剂瓶、化学实验器皿前三次荡涤清洗废液和废旧日光灯分类暂存于新建的1处危废贮存点(1#教学楼内5F东侧,20m2)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学校已建成的1处危废贮存点(综合楼1F医务室内,5m2)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管理,采取“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袋装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隔油池油脂和生化池污泥请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带走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试剂室和实验区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余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硬化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由专人管理,购入后需按国家规定分类合理存放。药品库房和化学保管室需通风良好,保管室应有明显标志、严禁烟火、保持清洁、地面重点防渗防漏并设泄漏拦截装置。建立严格药品室制度,有毒和腐蚀性药品专人保管,药品进出库需登记,严禁私自取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以防变质分解引发事故,妥善处理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学校需制定相关实验室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存储和使用,成立管理小组定期清点实验室材料和库存并记录检查明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需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重庆市、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