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泽京宏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璟樾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2年1月2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新上报修改完善后的《报告》。经审查,现对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扰动地表面积4.69 hm2;经测算,该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总量697t,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429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4.69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特点。结合各分区水土流失类型、特点和完工后的利用意向,确定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永久工程与临时工程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统筹布局,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在具体的防治措施配置中,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速效性和控制性,同时发挥植物措施的后续性和生态效应。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
六、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97.7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466.1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1.61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80.01万元,植物措施费384.64万元,临时措施费1.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9.21万元,临时措施费5.13万元,独立费用9.29万元,基本预备费1.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56万元。
七、请你公司在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认真开展水土保持后续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未开展自主验收,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璟樾府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璟樾府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璟樾府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涉及省区 | 重庆市 | 涉及区/县 | 梁平区 |
项目规模 | 征地红线面积4.69hm2,总建筑面积136176.43m2 | 总投资(万元) | 57700 | 土建投资(万元) | 21000 |
开工时间 | 2021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工程占地(hm2) | 4.69 | 永久占地(hm2) | 4.69 | 临时占地(hm2) | 0.00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21.72 | 5.77 | / | 15.95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4.69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97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29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施工临时措施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1.88万m3、表土回覆1.88万m3、雨水管网800m。 | 主体设计:架空绿化8728.19m2、实地绿化5651.41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防雨布遮盖1000m2 方案新增:编织袋拦挡100m、临时沉砂池1口、防雨布遮盖1000m2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80.01 | 主体设计:384.64 | 主体设计:1.50 方案新增: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