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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2-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一环路南段(S204大井水厂至桂东大桥改线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梁平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梁平区一环路南段(S204大井水厂至桂东大桥改线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于20228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新上报修改完善后的《报告》。经审查,现对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目的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扰动地表面积58.12hm2;经测算,该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总量9322t,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7304t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58.12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特点。结合各分区水土流失类型、特点和完工后的利用意向,确定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做到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永久工程与临时工程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统筹布局,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在具体的防治措施配置中,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速效性和控制性,同时发挥植物措施的后续性和生态效应。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

六、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671.0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257.9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13.13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7.04万元,植物措施4.12万元,监测措施费45.9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2.82万元,独立费用63.06万元,基本预备费18.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1.37万元(813696.8元)。

七、请你公司在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认真开展水土保持后续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未开展自主验收,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一环路南段(S204大井水厂至桂东大

桥改线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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