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梁平发改发〔2022〕479号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梁平区虎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3-00037 |
发文字号 | 梁平发改发〔2022〕479号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梁平区虎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虎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虎城府函〔2022〕48号)文件及附件收悉。同意该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梁平区虎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址:梁平区虎城镇虎南路76号。
五、建设周期:12个月。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50平方米(其中党群服务中心1300平方米、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中心330平方米、退役军人服务站120平方米、文化服务中心300平方米、应急指挥中心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雨污管网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4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八、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等文件严格执行,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