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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委深入贯彻《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分管委领导最终审定等职责与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对委属单位、各科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分管领导指导信息报送工作,并就信息采集、编写、处理、发布等环节做出具体规定。设立奖惩机制,将信息报送纳入年终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三是规范签批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签署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对依照相关法规不能公开的信息及文件,严格依照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4条、公告公示16条、转发公文5条、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题案6条。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委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坚持信息更新频率,严格审核公开信息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是:重庆市梁平区政府网站-重庆市梁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委严格遵照《条例》规定,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反复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切实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挖掘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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