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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57N/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梁平区公安局办理殷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殷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666662745791102 (户名:黄俊,归属行:浙江网商银行),梁平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殷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428日至2021527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梁平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川;联系电话:1587055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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