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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6-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柏家管理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6-000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柏家管理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

2.实施耕地保护,协助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出让和划拨现场踏勘,协助办理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复垦和土地整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协助辖区自然资源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4.负责乡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及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地块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审查;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用地初审工作;配合乡镇开展集体土地上农村居民建房选址及审批工作;配合乡镇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5.对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设定后的开发利用行为,保护地质环境。

6.对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违法案件开展巡查,参与协调拆迁、土地权属、矿业权等纠纷。

7.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8.负责辖区内的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事业编制6名,设所长1名、副所

长2名,无内设机构科室和下属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77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4.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7.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0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4.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7万元,比2025年增加1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和人员薪级工资调整;项目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外包人员劳务费,新增项目临聘人员费用。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5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度持平。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0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吕鹏      联系方式:023-533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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