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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5-0008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16
索引号 11500228MB1957373P/2025-0008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标题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1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2024年5月14日至7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视为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意见会结束后,立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架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指令传达畅通、执行有力,形成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研究安排调度整改工作,逐条梳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制定并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

    (三)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实施办法》,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提醒督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局党组开展谈心谈话6批次,约谈30余人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着眼标本兼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以刚性、完善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整改期间进一步制定、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强化成果运用,注意总结、提炼、推广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抓常抓长,提高整改实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集中整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截至2025年5月30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制定的13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31条,整改完成率达98.5%。

    (一)在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彻底整改生态修复问题。

    扎实推进上轮巡察反馈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已完成明达镇新一煤矿的修复治理,并在重庆市生态修复系统中完成销号。二是对已拨付给龙胜乡、屏锦镇、明达镇的施工费,已下达费用追回通知书,龙胜乡、明达镇、屏锦镇已退回相关费用。

    2.积极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专项审计整改落地落实。一是已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区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学习决算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已将土地专账的征地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决算的范围。

    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2024年11月26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按照咨询市国土整治中心政策,复垦其中一处历史形成的合法住宅可以不对另一处合法住宅进行抵扣,46户原自有房屋和D级危房属于其历史形成的合法住宅,因此在复垦其原自有其中一处房屋时可以不对另一处进行抵扣。三是认真核实了2024年新实施的梁平区复平镇永和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A的建新拆旧情况,该项目为集体申请复垦不涉及建新拆旧,不存在建新拆旧指标抵扣。

    3.用心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已落实专人推进古洞建材生态修复销号,并完成环保督察销号报告提交。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6号)文件要求,已完成自然恢复认定表、地类变更影像图等关闭矿山销号资料的准备。二是针对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已建立环保督察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科室。每个问题均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开展销号工作。在2024年11月重庆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时没有出现因案件事实调查不够清楚被退回修改的情况。

    (二)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助推规划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统筹抓好规划体系建设。

    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已在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规划统筹引领。二是已印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要点。三是指导铁门乡人民政府编制铁门乡国土空间规划,形成规划方案,完成公告。

    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一是已按照重点规划类、特色规划类、稳定发展类、自然收缩类四类对全区300个村(社区)进行分类定位并建立台账。二是铁门乡铁门社区、长塘村村庄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三是已完成对回龙镇鹞子村、虎城镇千丘村、梁山街道迎水村、铁门乡兴隆村、明达镇新益村等5个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已将涉农项目纳入明达镇新益村村规划修编内容。

    2.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执行调度通报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下发29期周通报,对进展缓慢的20个乡镇(街道)发放提醒函,对工作推进不力16个乡镇(街道)提请区政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主动作为,下沉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指导,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图斑选取、举证、切割,有效提高了乡镇(街道)外业举证通过率,全区33个乡镇(街道)开展外业举证(净耕地,下同)11120.55亩,通过区级审核10112.53亩,通过市级审核10085.9亩,通过市级审核率已提高到90%以上。三是加强耕地恢复补足督导调度,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原址整改,截至12月31日,全区33个乡镇(街道)开展永农原址整改外业举证2037.07亩,通过区级审核1725.31亩,通过市级审核1703.43亩。四是加强耕地保护经费保障,对接落实240万元耕地保护奖补资金、2023年耕地恢复补足1467.44万元剩余经费拨付,目前相关经费已拨付完成。

    据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内农村道路变更调查及核实处置。一是在国土变更调查中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范围根据实际利用情况进行变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以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为基础,通过内业判读和外业举证对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58.21亩进行据实变更,现状仍为耕地51.82亩,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据实变更为非耕地6.39亩,具体为:流向农村道路6.39亩。二是在国土变更调查中对全区农村道路进行据实变更。2021—2023年全区累计通过变更调查新增农村道路5739.29亩(由耕地变更为农村道路3406.95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3095.81亩)。2024年据实变更新增农村道路2185.24亩(由耕地变更为农村道路1131.92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890.64亩),其中监测图斑范围内新增农村道路1520.95亩(由耕地变更为农村道路840.59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650.09亩),根据影像自提新增农村道路664.29亩(由耕地变更为农村道路291.33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240.55亩)。三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及储备区划定工作。2023年我区已按规定将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农村道路3095.81亩进行预调出。2024年我区将恢复补足、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6672.64亩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上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据实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无法原址整改到位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农村道路等已变更为非耕地的地块及时调出,并从储备区中调整补划同等数量的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

    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存量问题整改。一是根据2025年2月19日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周工作情况通报》2025年第6期(总第72期)情况,我区剩余违法占耕面积为100亩,整改率89%,“非农化”问题整改已达到整改要求。二是根据市局已审核通过的“一上”变更调查数据,我区耕地保有量为99.39万亩已高于目标考核值97.2万亩,“非粮化”问题整改已达到整改要求。三是采用日通报+周通报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积极开展问题整改,从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共开展日通报42次,并每周开展一次周通报,分析汇总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达到考核目标。

    3.优化利用土地资源。

    积极推进“三攻坚一盘活”。一是加大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关于2024年全市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渝规资〔2025〕31号)文件通报,我区全面完成了批而未供处置工作,已处置面积为266.4公顷,任务完成率为100%;顺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4年我区闲置土地处置面积为20公顷,任务完成率为138.8%;对未按合同约定动工的用地单位积极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督促用地单位开工建设1宗,并收回6宗无法开工建设的土地;全面清理全区未供先建土地,目前已完善178公顷未供先建土地的用地手续。二是积极完成国有资产盘活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全区国有资产盘活改革工作安排,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研判会、专题会,听取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情况,集中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开展;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国有企业召开调度会,对国有资产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办理情况进行盘点总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打表推进,确保责任压实、任务落实;相关国有企业选派工作人员入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办公,组建临时工作小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见事即理,全力攻坚,提高响应速度和办事效率,促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更加高效更加便捷开展。2024年底已全面完成重庆市国有资产盘活管理平台系统中的371件,完成率100%。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一是2024年我区成功交易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面积7.88亩,成交金额311万元,为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创收100万元,启动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接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政策处电话通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现已结束,除正在公告的农地入市项目外,暂停入市工作,不再新增项目。下一步工作待自然资源部通知”。二是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规资〔2024〕1号)文件要求,我区坚持目标导向,大力推进入市项目成交,同时将入市试点工作总结报送至重庆市人民政府。三是完成我区入市典型案例撰写工作,我区入市典型案例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选送至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印发《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指导手册》700余册,分发至全区各村组。

    4.矿产资源管理还有短板。

    强化矿产资源监管责任。一是已按要求向福禄建材下达停产通知书,并加强对该矿山的巡查排查,防止出现非法采矿行为。二是定期对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时效进行检查。三是提升我区行政服务能力,对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矿山企业,我局及时提醒企业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出现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的非法行为,保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切实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海螺水泥、青垭建材已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编写,并通过专家审核。对民鸿建材矿区开展日常巡查,企业未投产,矿区处于原始地貌,无生产行为。二是对福禄建材开展日常巡查,并结合2024年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企业未投产且矿区无生产动工痕迹,后续将持续加强对其监管工作。三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督促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计提基金。

    加强修复矿山后期管护利用。一是经核实,2023年10月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为完成年度耕地恢复补足任务将项目片块内种植的苗木全部移除恢复成耕地并完成举证,目前该地块为耕地,已种植农作物。已督促屏锦镇政府按照2022年3月国土整治中心与屏锦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完成修复后签订的后期管护利用协议,做好地块后期管护利用工作。二是区国土整治中心不定期到修复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巡查,确保投产达效。

    5.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加大避险搬迁工作力度。一是已加大金土工程避险搬迁宣传力度,利用地灾日常巡查及宣传活动,做好金土工程避险搬迁政策宣讲。二是加强与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动员地质灾害点内群众及时搬离。三是及时会同区财政局、乡镇(街道),完成2023年金土工程避险搬迁项目验收。四是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该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乡镇(街道),并于2024年8月全部拨付至搬迁群众。

    做好地票交易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区国土整治中心积极联系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定向购买梁平区大观镇等6个乡镇共11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未交易的地票,同时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排队进行交易。二是11月22日区国土整治中心召开会议对《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8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对来访、来电咨询的复垦农户做好地票政策解释。三是制定了地票交易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对发现苗头性信访风险及时管控化解。

    6.用心用力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工作的通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理顺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明确线上业务审批操作流程,严禁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已为重庆市谷状元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开展“免申即领”服务,让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无需申请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申即领”“拿地即领证”。二是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共接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新修改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58个,目前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共124个。三是局分管领导到政务服务大厅规划自然资源窗口检查指导工作,实地察看窗口业务办理工作流程,提出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强调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同时,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颗粒化工作精神,认真对接领用颗粒化事项并及时发布,确保所有事项均能在线上正常运行,严格落实“网上办、一次办”。

    精准服务企业。一是LP-1-378号地块项目目前已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出让合同已解除,企业的土地使用证已收回注销。二是对近三年已出让土地进行净地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经排查无“非净地”出让地块。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净地出让要求出让土地。

    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一是已建立清退小微企业登记费台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电话、上门、公告等多途径多方式联系通知应退未退小微企业,于2月14日至21日再次对不动产登记费进行了集中清退。今后如有小微企业申请退还小微企业登记费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向区财政申请下拨应如数退还的登记费。二是在认真开展问题自查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今后加强收费管理,确保今后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免不收。

    避免多收费问题。一是已建立《不动产登记费收缴管理制度》,分目的、收缴内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4个章节,建立了长效监管制度。二是提升技能。加强收费人员政策和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避免错收误收登记费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监管。强化内部管理,增强责任心,严格监督检查登记费收取情况。

    7.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2024年9月制定完成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理顺了我区规划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机制,形成了权责清晰、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执法工作新体系。二是2024年6月以来,立案查处的案件,从发现线索到立案查处都未超1个月。三是2024年9月对某农家乐涉嫌非法占地案恢复调查,当前已调查完毕,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一是2024年7月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针对每个案件必须执行到位,无法执行的全部在法定时间内,依法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关于“邓某非法占地案”罚款未缴纳到位的问题。该案涉及土地已复垦,违法状态已消除。2024年10月,我局工作人员现场督促邓某缴纳九千多元罚款,但邓某无钱缴纳。我局将随时关注邓某经济状况,及时催缴罚款。三是经梳理2020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到期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法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1件,该案已于2024年10月依法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是坚定扛牢“一把手”主责,加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年度任务。二是全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发现问题6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局领导班子领办民生实事8件。

    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2024年已开展2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政形势分析会,深入剖析廉政风险点;开展1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纪录片、参加纪律党课等形式,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2.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专责作用。

    加强监督的精准性。一是已对规划自然资源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加大了监督力度,督促解决了屏锦镇锦水小区办证难问题。

    推动监督全覆盖。一是列席党组会,监督“关键少数”的决策执行过程。二是任前谈话全面覆盖,强调廉洁自律与履职尽责。在重要时间节点,如节假日,通过发送廉政提醒信息等方式,对中层及以下人员开展提醒预防。

    3.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严格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一是已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自查自纠,进行清退,并在整改时限内提供清退凭证。二是已督促各下属单位工会进行全面自查,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各工会严格执行相关工会政策规定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强化纪律意识。

    严格财务管理。一是制定《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文件,并在国土空间平台公文通知栏发布,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已组织全局各单位自查有无类似涉嫌套取费用的情况,各单位自查表示无此类行为。三是局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了对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压实责任。四是已对局系统部分单位公车维修报销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工作群进行工作提醒。

    严格规范福利发放。一是已督促相关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对涉及违规发放扶贫产品费用行为进行清退,并提供退费凭证和情况说明。二是已将《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渝工发〔2023〕5号)文件发至各基层工会进行学习,提醒各工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严格规范报销差旅费。一是2024年9月23日已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差管理的通知》,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局党组已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完善接待清单等资料。二是区国土整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已对开展工会活动或公务接待中违规问题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并退回违规费用。三是加强了对全体职工的学习教育,避免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4.严格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加强国土整治中心财务管理。一是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完成2024年取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完成2023年审计提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未上缴问题整改,于2024年6月3日全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完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地票资金融资专用账户(尾号为3157和7897)的销户,剩余资金全部上缴区财政金库。二是已对复垦工作经费进行清理,完成账务调整,相关费用支付时严格按照对应科目和单位支付费用。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二是2024年19次局长办公会已审议通过《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印发,机关各科室执行。三是2024年已召开局系统财务培训会,并在日常工作中提醒采购政策变化情况。四是预算编制时指导全局基层单位精准编制采购预算。五是加强了对全局采购行为的监管,确保合法合规。

    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一是已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已督促屏锦所完成自查自纠并作书面检查。三是已督促云龙所完成补打电子票,已督促国土整治中心完成资产入账补录工作。

    5.避免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加强工程监管。一是国土整治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有效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监管,凡擅自随意变更或越权审批的变更内容,一律不予计量计价,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项目验收中对工程数量、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对工程量核实严格把关。二是已于2024年7月对福珠建材生态修复项目的施工单位重庆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正久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以及中心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约谈,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做书面检讨。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强调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项目管理,加强对福珠建材和宏泰建材两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福珠建材沟壁压顶再次开裂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严格进行招投标。一是区国土整治中心于2021年3月5日督促红光建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补缴了履约保证金。二是已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学习。目前暂无新项目完成招投标,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文件收取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严格落实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一是区国土整治中心召开会议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目前暂无新项目需要进行财政投资评审,今后严格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对应当报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报审。三是2024年11月26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严格履行合同。一是已组织区国土整治中心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督促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二是已对巡察发现的16个项目的质保金进行了退还。三是2024年11月26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积极发挥领导作用。一是已撤销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将原支部党员按程序转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所辖支部。二是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已进行合署办公,加强了对土储中心的全面领导。三是已建立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加强了对12个基层所党建工作的指导。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会议研究,执行“三重一大”。二是由专人记录上会议题和公文出现错别字情况,在党组会上就办文办会错情进行通报,严格规范上会程序和内容审查。三是局党组已听取鸿泰建材公司石灰岩等3个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情况汇报。四是已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

    注重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一是2024年已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4年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每名党组成员讲党课1次,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是已督促袁驿所自查自纠,袁驿所已于2024年9月25日报送书面说明。二是已督促各科室(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用力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已制定2024年度党员轮训方案,并开展党员轮训工作。二是已组织各党支部对少缴纳的党费进行补交。

    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一是已按计划每季度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检查。通过细致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等资料,目前各支部在制度执行上更加规范。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在参会过程中,切实引导党员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显著提高,党内团结氛围更加浓厚,党建工作向高质量稳步迈进。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学习《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

    推动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通知》,健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机制。

    严格规范管理临聘人员。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关于临时用地监管方面。一是制定了梁平区临时用地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给青垭建材、重庆中环建设、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江汉油田等单位下发复垦义务通知书。三是针对气矿、高速公路、水库、碎石厂等项目开展了临时用地常态化巡查。四是梁开高速临时用地业主委托区国土整治中心复垦,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五是蟠龙山碎石厂、新益石材、吉美嘉建材工业广场已取得农转用手续,剩余临时用地部分,按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边开采边修复。

    四、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局党组共接收区委第三巡察组信访件9件,已办结9件。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问题,在接收第一时间开展分析研判,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科室开展工作,目前均已办结。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规划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以更“实”的举措谋发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完成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三)以更“严”的态度求质效。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升党内政治监督水平,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222175;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行政中心1号楼5楼;邮政编码: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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