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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2-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收费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是否涉企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1.占用非基本农田:一类区20—30元/㎡二类区15-25元/㎡三类区10—20元/㎡。
2.占用基本农田:按占用非基本农田收费标准上浮50%—100%具体标准由区/县(市)物价局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2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详见详见渝价〔2001〕346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3/t20200304_5584840.html
3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6〕242号 1.80元/件(住宅类)
2.550/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渝发改规范〔2021〕3号 详见渝发改规范〔2021〕3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107/t20210713_946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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