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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24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整合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扎实,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制机构做统筹”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计划、定期会议研究,为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

1.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梁平规资发〔2019〕159号),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报送区司法局备案等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4个,涉及我局事权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个,2019年度我局暂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启动规范性文件更名及内容调整工作。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一是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2019年初,我局制发了《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划片区网格化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从区局到镇乡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所再到村、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了工作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我局有效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聘请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等一系列具体内容。实行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推进职能转变。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局已严格按要求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已成功实行登记窗口和税务窗口“一窗受理、联合审批”机制,正努力向优化投资审批服务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向纵深方向发展进一步迈进。

2.动态完善“三张”清单。全面公开并适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按照上级“三级四同”工作部署,已有29项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重庆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外网申请,并编制了规范标准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以局公众信息网为依托,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的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今年来,我局重点针对自然资源管理(包括国有土地供应、矿产管理)、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声明公告、规划编制成果、国有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共计公开政务信息881条。

(四)强化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的各种提案、议案的答复、处置工作,虚心听取各级代表、镇乡(街道)方面有关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调研,合理答复,真正把代表、委员的建议落到实处,今年共计办理议提案16件。将其作为改进和完善我局工作的有益机制,促进规划自然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文件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领导可以对讨论的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暂缓或者再次讨论的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进行了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积极参与应诉。

建立复议诉讼登记管理制度,由专人做好复议诉讼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遵循“谁负责谁应诉”原则,由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承办业务科室、队(所)收集、整理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积极应诉,实现权责统一。2019年,我局共计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7件,其中,上期结转6件,本期新收17件,办理涉及我局事宜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23件,民事诉讼2件,复议案件2件;案件涉及的领域主要为不动产登记、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目前已结案22件,局主要领导亲自出庭应诉3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案件胜诉率100%;我局共收到检察建议5个,均已按要求予以了办理。

(六)加强普法宣传。

1.及时做好会议宣贯工作。积极通过班子会议学法、干部职工大会学法、支部组织会议学法等方式加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2.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邀请市局专家、业内人士及法律顾问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及通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

3.开展现场宣传。局机关和基层国土所分别在人流量大的场镇、路口及广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宪法宣传海报、“地灾知识100问”环保宣传袋等法治宣传资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政府第282号令)开展节选宣传并进行现场答疑,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200份,让市民充分了解了法律法规知识和正确的维权渠道。

4.开展媒体宣传。通过局门户网站、展板、局规划展览馆及各窗口单位LED屏等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尽管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2.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整合后,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点多面广,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着“重业务、轻理论”的心理,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当、定性不准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

2.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思维,转变法治观念,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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