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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15

2021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四次会议精神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规划自然资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将2020年12月清理的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的56项办理事项全部一次性入驻行政服务大厅,5名工作人员全部进驻服务中心。二是全面实行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梳理我局权力事项223项并及时纳入市网审平台。实现了一般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业务,异议及注销异议登记业务实现“零”等候,立等可取。整合不动产登记、纳税窗口,实现了“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商品房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登记结果生成电子证明,申请人可下载电子证明,实行不见面审批。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主动压缩承诺时限80%以上。三是积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已于2021年7月就我局涉及的“采矿许可证”“证照分离”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予以落实。二是严格按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完成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三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切实简化工作流程,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动态完善“三张”清单。全面公开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我局已于今年2月再次清理了权责清单,目前,涉及我局的权力事项共计223项,均在梁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且已将36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事项全部在重庆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编制了规范标准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渝快办”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局公众信息网为依托,切实做好依职权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我局重点就国有土地供应、集体土地征收、规划编制成果、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来,我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2条。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来,我局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18件,涉及的领域主要为征地农转非等方面事宜。

4.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对合法建筑附有违法建筑的,对已登记的合法建筑作限制登记,即限制其转让、抵押。二是利用“红黑名单”联合奖励机制反向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抽查结果的公示运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

5.依法依规购买公共服务。在土地调查、基本农田现状调查清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法律顾问聘请等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购买。

(二)认真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报送区司法局备案等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我局对局发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梁平规资规发编号”“三统一”制度。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目录库进行动态管理。

3.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上级要求每两年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个,其中以区政府名义制发2个,局名义制发3个,且均已按程序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4.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一是结合梁平实际梳理并于2021年7月启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文书》新模板;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严格按要求常态化推动法治审核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5.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继续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与法律顾问的密切协作,对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今年,我局代区政府拟草的《重庆市梁平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推进。重庆市梁平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工作纳入了梁平区2021年重点行政决策目录,目前正在开展方案编制工作,也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都是在充分讨论、集体研究、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和决定,再严格按决策程序要求落实,提升了行政决策实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确保法制工作机构规格、设置、编制和人员素质、结构等与新常态下法治工作的要求相适应,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法制人员能力建设,完善法制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有序开展人才素质培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综合素养。

2.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系统有88人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上墙公示和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严格按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严格执行罚没收入管理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积极参加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案卷评查工作中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今年来,暂未移交违法犯罪案件到区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1.完善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预防群众集访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通过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承办人限期办理、错办追究、督促查办等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来,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案件约120件,主要涉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违法占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权属登记等方面。均由相关科室依法按程序调查处理。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复议诉讼登记管理制度,由专人做好复议诉讼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遵“谁负责谁应诉”原则,由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承办业务科室、队(所)收集、整理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积极应诉,实现权责统一。今年来,我局共计办理诉讼案件8件(依案由统计),行政复议10件,检察建议5件,进入公益诉讼阶段1件,目前已经结案。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的各种议案、提案的答复、处置工作,虚心听取各级代表、镇乡(街道)方面有关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调研,合理答复,真正把代表、委员的建议落到实处,今年来,共计答复人大议案14件,政协提案11件。将其作为改进和完善我局工作的有益途径,促进规划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等文件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领导可以对讨论的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暂缓或者再次讨论的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进行了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七)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1.及时做好会议宣贯工作。常态化通过班子会议学法、干部职工大会学法、支部组织会议学法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防疫抗灾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

2.积极参加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专题培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今年来共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6期,开展“七一”重要讲话专题学习3次。

3.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规文件选编》等宣传资料12000余份,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素养也得到了提高。

4.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局公众信息网站、微信、展板、LED屏等载体,加强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防汛抗疫等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参差不齐。由于年龄、学历等主客观因素方面存在差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参差不齐。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自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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