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规划自然资源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严格按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工作事项,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2.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解决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治问题为着力点,带动全体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深刻领悟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新时代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本年度局党组和局属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00余次。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办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情形颗粒化工作,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安排,及时接领和发布细化拆分后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共124项。持续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机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网审平台管理,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真正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开展“免申即领”服务。在优化操作流程的基础上,通过用地规划条件、土地成交确认、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等四个环节的精准协同,积极为重庆市谷状元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等企业提供服务,使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无需申请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申即领”、“拿地即领证”。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行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梳理我局权力事项245项并及时纳入市网审平台。不动产变更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查封(解除)登记业务,异议(注销)登记业务实现“零”等候,即时办结;整合不动产登记、纳税窗口,实现了“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商品房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登记结果生成电子证明,申请人可下载电子证明,实现登记不见面。二是积极落实“通办”工作,特别是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常办业务,“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等主动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沟通调整改进办理和数据统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积极推进惠民利企举措。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双预告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精准指导服务对象办理路径、进件流程、资料上传,实现“一套资料、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3.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依法做好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网民留言、民呼我为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新出台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818条,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件。及时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多次针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全局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废止或更新完善。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探索适用于我局的审核机制。目前,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已按程序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根据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要求,我局与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目前,法律顾问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9件,协助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及信访回复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0余次。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度。
(四)落实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创新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模式。根据《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梁平委编办〔2024〕36号)要求,我局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撤销。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全区规划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我局牢固树立“一盘棋”、“大执法”思想,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让全系统共同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理顺职责关系,推动审管和执法有效关联。建立执法科工作统筹,业务科室监督管理和政策指导,各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巡查结合的执法工作体系,强化事前干预,重在事中监管,减少事后执法,确保执法标准不降、执法工作平稳运行。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基于局系统现有编制人员,建立量多、质高的执法人员数据库,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打造一支坚强有力、团结奋进的执法队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式编制人员,至少2人需持有行政执法证,不足2人的除外。各基层管理所,原则上固定2名持证人员开展日常性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每年需认真学习网络培训课程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2024年我局共计新增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8人。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中做好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布每个环节,通过在梁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明确了审核机构、审核依据、审核范围、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审核处理等内容。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度开展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46件,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46份,做到每案必审。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1.完善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承办人限期办理、错办追究、督促查办等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2件135人次;区信访办交办件9件,区政府办公室交办件4件,区指挥中心交办件31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件9件,来访来信件6件。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要求,对我局职能范围的信访事项都已依法分类处置、妥善答复,完成率100%。
2.加强和规范复议诉讼工作。坚持复议诉讼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案件动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遵循“谁负责,谁应诉”原则,由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承办业务科室(单位)收集、整理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积极应诉,实现权责统一。2024年,我局共计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3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群众法律意识
大力营造全民学法氛围,提高群众法治观念。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日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相结合,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广泛宣传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调动群众学习热情。2024年,我局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同时,积极响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宣传《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提高公民合法用地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方面还有待加强
法治理论学习的频次和强度不够,依法行政观念还需进一步提升。始终需持续不断地学习,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行政观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发生变化,执法人员变动较大,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理解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对于程序规范的重视还不够。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全年法治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列为日常学法清单,充分发挥律师团队专业能力,在局系统举办行政复议诉讼宣讲活动,对重点执法领域领导干部解读新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履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复议诉讼案件。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充分发挥12个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前沿哨所作用和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开展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进一步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特色,深入开展宣传日、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推进规划自然资源普法基地建设,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